宁夏公安警卫部队2012年接收地方院校应届毕业生简章
宁夏公安警卫部队2012年接收地方院校应届毕业生简章宁夏公安警卫部队是一支受公安部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双重领导和管理的现役部队(属武警序列,执行解放军的条令条例,享受现役军人待遇)。主要担负警卫目标、警卫对象的安全保卫工作,是一项严肃而光荣的工作。多年来,我们本着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指导思想,不断吸收有志献身警卫事业的优秀人才,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推动宁夏警卫事业不断发展。 一、接收数量和专业本次计划接收4名,其中女生1名。专业为:文学类1名(外语专业)、工学类1名(土木工程)和教育学类2名(体育专业)。
二、接收条件和要求
1、政治合格,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拥护党的路线,忠于祖国,现实表现好,志愿从事公安警卫事业。在校期间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作风正派,能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组织纪律观念强,未受过任何处分,未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或宗教组织,直系亲属没有在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无任何政治、经济、历史等问题。同本局(包括地市现役警卫处)干部没有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
2、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国家“211工程”高校和省(部)属重点高校2012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好的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独立开展工作的能力。
3、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职业大学、职业技术院校、民办大学、独立学院、远程(网络)教育院校、成人高校毕业生;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费、定向毕业生和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结业生、肄业生、预科生、往届生、中专起点大专生、专升本、未获得学位的本科学历毕业生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课程累计4门以上或1门(含)以上补考不及格,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和受过处分的毕业生一律不予接收。
4、本科生年龄应在24周岁(截止毕业当年8月31日)以下,身体健康,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双眼裸视力不低于4.6,男生身高不低于1.8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其他条件须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入围者将体检),无传染病史,无精神疾病,心理健康,五官端庄,体形协调,反应敏捷;体能和体重符合《公安警卫部队军事训练与考核大纲》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三、接收方式和程序
1、报名。从即日开始到12月2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提交个人自荐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就业推荐表、获奖证书复印件、近期照片等)。并通过邮件投递近期一寸免冠照片8张。
2、资格审查。按照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对所有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按1:3的比例择优选择确定参加统一考试人员。
3、考试考核。笔试主要以行政职业能力和申论考试为主,心理素质测试、面试、体能测试和身体检查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合格后,由公安部政治部根据考试成绩确定政审考察人员,按接收计划择优接收。
四、待遇
接收入伍后,享受现役警官待遇,并按相关规定授予相应警衔。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51)6077875传真:(0951)6077877
联系人:刘平(13995187772)
电子邮箱:nxjwjzzb@163.com
通信地址:宁夏银川市人民广场东街299号(宁夏公安厅警卫局政治部)邮编:750011
六、计划招收专业和要求
专业要求:
英语专业
1、英语基本功扎实,具有较强的听、读、写能力;
2、通过英语专业四级;
3、口语流利,口译能力强;
4、通过英语专业八级,第二外语通过四级,具有同声翻译能力者择优。
教育学专业(体育)
1、有体育专业教育背景,具有较强的教育训练能力和组织能力;
2、以散打、球类为主,基本功全面、扎实;
3、在全国或省市级比赛中获奖、取得过名次。
土木工程
1、有扎实的土建专业知识,综合能力强;熟悉各类土建政策法规;
2、对规划、设计、预算、施工、监督有良好的分析和管理能力;
3、熟练使用网络办公软件,有会计、审计知识者优先。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