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选遴选考试:让监督穿透“高墙”
“‘有权人’‘有钱人’减刑快服刑短现象得到遏制。”日前,全国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正式开通的消息,受到了舆论的广泛关注。 在普通老百姓看来,犯罪分子一旦被绳之以法就该老老实实服刑了——可现实中一些人却成了“例外”,一些“有权人”“有钱人”,较之普通罪犯减刑更频繁、减刑幅度更大。监狱是一个社会对犯罪分子惩戒最为严厉的表达,服刑是罪犯对自身过往洗心革面的必经之途。如果到了监狱里面还在挖空心思搞特权,就是对司法公正的公然亵渎,那些花钱“赎身”、提“钱”出狱的背后,也必然潜藏着社会公众看不见的司法腐败。 遏制“高墙”里的腐败,这并不是新鲜的话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严格规范减刑、假释程序,完善刑罚执行制度提出明确要求。2014年,中央政法委出台《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可能出现的司法腐败问题进行制度上的严格约束。2015年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针对贪污犯罪,更写入了“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将刑罚执行的口子收得更紧。 制度的笼子已经在越扎越紧,但再好的制度也要靠人去执行。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本意是落实刚柔相济的刑事政策,激励罪犯积极悔过自新,从而降低重新犯罪率。然而,“高墙”毕竟阻隔了公众的视野,由于刑罚执行透明度低等问题,让一些人得以上下其手,导致一段时间内减刑、假释过多过滥。“高墙”之内若出现腐败,公平正义就失去了支点,其危害不仅让改造的效果堪忧,若由此反致刑罚对罪犯的震慑力下降,更将助长罪犯的嚣张气焰。 让监督穿透“高墙”,那些神不知鬼不觉的“手段”才能无处藏身。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仅仅意味着规范客观的调查取证、公正高效的司法审判,还必须将其延伸到司法的末端——公平正义的最后实现。此次的信息化办案平台全面建成后,将全面实现减刑假释案件的立案公示、开庭公告、庭审公开和文书上网要求,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而信息技术的发展与人民群众的网上监督,更是让这一“防腐剂”发挥更大作用。 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应该完整地加以实现。随着实现案件审理依法全程公开、全程接受监督,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处藏身,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才能收获满满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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