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16-7-1 17:55:35

湖南省平江县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选调27名工作人员工作方案

根据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我县8个单位拟公开选调27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一、选调原则本次选调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的规定程序进行,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二、选调范围全县在编在岗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三、选调的基本条件: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具体选调对象和条件以公布的选调岗位信息为准。选调具体岗位及岗位要求附后,详情请查询平江县公文系统和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四、报名程序1、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2016年7月5-7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报名地点: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811室)。2、报名程序报考者可提前领取或到网站下载《平江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将《平江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再到现场报名。报名时请携带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相片2张。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调资格。五、选调考试选调工作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调考试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考试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生成。1、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必须达到5:1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原则上核减相应的选调计划数。如属于单位紧缺人员的选调岗位经县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可采取考察方式,由纪委监察部门、人社局、选调单位组成考察小组对选调对象进行考察。2、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各选调岗位相关知识,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依据笔试成绩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按岗位类别实际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的平均分的85%计算,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考察资格。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六、考察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主要是对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七、公示和相关手续办理考察结束后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相关手续。八、选调工作纪律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对选调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公开选调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凡违反程序或工作纪律的,将按相关文件严格追究责任,进行严肃处理。九、咨询和举报电话:县人社局0730-6292370县纪委0730-6226083附件1:《平江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2:《平江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平江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1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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