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沂市公安局招聘110报警服务台文职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经市公安局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110报警服务台公开招聘部分文职人员,现就招聘对象、岗位设置以及招聘程序等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2、年龄在24周岁以下(即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的)。
3、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无口吃,无重听,会普通话;无色觉异常,无纹身。
5、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限法律、计算机、中文、新闻、会计、统计、英语和公安专业。同等条件下,公安专业毕业生优先招聘;具有英语四级以上证书、口语表达熟练者优先招聘;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者优先招聘;具有普通话等级证书者优先招聘。
6、具备招聘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养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被招聘。
二、招聘数量及要求
本次招聘,拟录用文职人员11名,其中男7名,女4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1年8月18日至19日
报名地点:市公安局门前值班室(金雀山一路83号)
应聘者提交其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或户口簿),并准备1寸免冠照片1张。
应聘者不得委托他人**手续。
(二)资格审查
经审查不具备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试内容和时间安排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根据招考职位性质、特点和对工作人员的要求,测试应试人员从事该项工作应具备的相关素质及能力。
笔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注意事项等,依电话通知为准。
五、考核政审、体检
按笔试、面试各占50%合成报考人员总成绩,按招聘职位数,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
考核的内容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现实表现等情况。对因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空缺人数,依次递补。
考核工作人员的组成、考核政审的内容和要求等,另行规定。
体检工作在指定医院进行。
六、聘用及聘用后待遇
经考核政审和体检合格的,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内月工资8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月工资为1800元(含绩效工资300元,绩效工资视考核情况发放);聘用后年度考核合格确定继续使用的,按工作年限每年增加50元工龄工资;社会保险缴纳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文职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公务员)身份,不享受民警的有关待遇,不配发警服和警用装备,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
七、合同解除
1、正常解除。文职人员合同采取劳动人事代理的方式签定。合同期满后,劳动关系由委托的劳动服务公司自然解除。
2、非正常解除。合同期内,对违反管理规定、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身体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文职人员,经所在单位研究,由劳动服务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合同期内,因本人意愿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应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申请。
本简章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10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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