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 发表于 2014-5-21 10:54:50

广州市海珠区江南中街道2014年公开招聘27名社区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街道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一、报考条件(一)具有广州市常住户口(不含从化市、增城市户口)的社会人员。(二)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会计、统计、计算机、文艺等专业特长人员可适当放宽至40岁,1974年6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熟练使用粤语。(四)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五)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部队复员、持有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有社区居委会工作经验者优先录取。二、招聘人数:27名三、招聘程序及办法(一)报名及资格审查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2.报名时间:2014年5月24日(星期六)至5月25日(星期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3.报名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江南中街道办事处一楼(海珠区江南西路青竹大街32号)。4.报名须持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提供《江南中街道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薄(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计生证明、学历证、专业技术证书等。5.资格审查:报名时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发放准考证。(二)考试1.笔试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2.面试面试的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三)体检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须到指定区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四)考察主要考察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计划生育等情况。经考察,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聘用。五、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新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待遇按55000元/人/年包干(含缴纳单位和个人五险一金)加绩效工资发放。附件:《江南中街道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广州市海珠区江南中街道办事处201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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