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铜陵市2014年公开招聘10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2014年我市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9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办法及程序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与公示、录用等步骤进行。笔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招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工作由市招聘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招聘工作整个过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二、招聘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二)具有良好的品行;(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五)年满18周岁以上;(六)两地分居的公选干部家属,凭市组织部门证明,年龄放宽5周岁;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是指“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须是在我市服务期满、经省统一组织选拔、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须具备在县级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人社厅发〔2010〕59号文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31日。报考条件中关于工作经历要求的,计算方法相同。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三)现役军人;(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皖人社发〔2010〕78号文件规定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三、招聘岗位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铜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tlldbzh.gov.cn)、铜陵先锋网(http://www.tlxf.gov.cn/)、铜陵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www.tlksy.com)等媒体上发布的《铜陵市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和《铜陵市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四、报名(一)报名方式和时间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铜陵人力资源考试网(网址:http://www.tlksy.com/)。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时间统一为5月5日10:00至5月9日12:00,逾期不再补报。(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铜陵人力资源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考录诚信承诺书”,填写《铜陵市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X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和地址(非常重要)。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规定给予取消相应资格等处理。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有关招录岗位资格条件等政策,由市招聘主管部门统一解释。(三)报名确认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5月10日12:00前可随时登录铜陵人力资源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5月10日12: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网上支付考试费用的支付工具(工商银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5月11日12:00前按现行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要求在铜陵人力资源考试网上缴纳笔试考试费用,即完成报名确认,逾期视为自行放弃。完成报名确认后,于6月3日14:00之后从该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费用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规定每科45元收取。特殊困难的报考人员可以减免笔试考试费用,这部分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缴费。6月6日或10日(工作时间),城镇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家庭“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家庭“农村特困救助证”原件、复印件到铜陵人力资源考试院(北京西路440号)办理减免手续,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四)其他事宜报名截止后,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录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录岗位计划数;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经市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后可降低比例开考。取消招录岗位的报考人员,于5月12日8:00—12:00改报其他岗位。五、笔试(一)笔试科目和内容报考市卫生系统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不含14041、14076)考生的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科目1)和卫生基础知识(科目2)两科,其中,岗位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60%,卫生基础知识占40%。报考市投资审计中心14085、14086、14087、14089岗位的,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科目1)和岗位专业知识(科目2)两科。分别占笔试成绩的60%和40%。报考其他岗位考生的笔试为公共基础知识(科目1)和职业能力测试(科目2)两科。其中,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法律、政治、经济、管理、历史、科技及阅读理解等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60%;职业能力测试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占笔试成绩的40%。报考铜陵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岗位的考试事宜另行通知。笔试时间每科90分钟,卷面分值100分,占总成绩的60%。笔试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报考考生两科原始成绩相加达不到10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程序的资格(所有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下同)。面试、体检和考察的入围人选,从同岗位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经省统一组织、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生”、“三支一扶”等国家规定的“服务基层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4年6月10日工作时间,携带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市人社局事业人事管理科(0562-2168526)办理申报加分事宜。对经审核公示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将其笔试原始成绩每科增加2分。(二)笔试时间和地点#p#副标题#e#笔试时间:2014年6月8日上午8:00—9:30;10:10—11:4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六、资格复审各区及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按照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以及《考场座次表》和报名时提供的照片等信息进行核验。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招考职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关证书;招考职位有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4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14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还应提供服务基层的证明材料。2014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30日。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七、面试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能力及潜能。面试的具体事宜另行确定。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40%。面试人选根据岗位招录计划数,在同岗位笔试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规定时限内如有入围人员放弃,在笔试成绩达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实际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录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八、体检市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合成后的总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程序。考生出现分数相同时,按笔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笔试成绩相同,则按科目1、科目2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合格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其中,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考生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体检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市招聘主管部门核准的方案组织实施。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九、考察与公示考察工作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全面落实好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的正确用人导向,采取查阅档案、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拟录用人选在铜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经研究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十、录用经公示无异议,市招聘主管部门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考生凭《铜陵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通知书》(以下简称《录用通知》)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到等相关手续。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新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对招录岗位的拟录用人员录用审批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十一、纪律对违反考试、录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十二、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62-5880341,2168526;考务咨询电话:0562-2168711)。相关招聘信息,将及时在铜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网站公布。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中共铜陵市委组织部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下载] http://www.tl.gov.cn/art/2014/4/23/art_43_1312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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