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之家 发表于 2014-4-15 08:40:02

合肥师范学院2014年辅导员和管理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我校2014年公开招聘辅导员4人和管理人员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考核岗位、计划数及条件要求(一)辅导员计划数及岗位条件要求1、辅导员:4人2、岗位条件要求①中共党员。②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③应聘人员应热心学生工作,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教育管理、组织协调能力,作风正派,身心健康,形象良好,综合素质较为全面。④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有担任过班长,团支部书记,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门部长,学生党支部书记或学生工作组织的主要负责人等经历。⑤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⑥应聘人员应当具备适应辅导员岗位的工作时间、工作要求和工作职责等方面的条件。(二)行政管理人员计划数及岗位条件要求1、行政管理人员:3人2、岗位条件要求①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②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③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掌握公文写作规范,能熟练操作日常办公软件。④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身体健康,形象良好,综合素质较为全面。⑤个人没有受过违纪处分。二、招聘程序与办法(一)报名和资格初审1、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4月16日下午16:00,发送报名表(见附件)到招聘专用邮箱rske@hftc.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辅导员岗位”)同时,应聘者应递交个人简历、《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成绩总表(教务部门签章)、政治面貌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担任学生干部经历证明材料等纸质报名材料。(纸质材料请寄“合肥市莲花路1688号合肥师范学院人事处,或者现场提交材料)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根据本次招聘岗位条件及人数,对应聘材料进行综合考量,择优筛选,确定不少于3:1的人员参加考核。入围名单及笔试时间请于2014年4月18日-4月20日在合肥师范学院人事处网页查看。3、应聘资格的取得。通过资格初审者即视为取得应聘资格。参加笔试时,以本人身份证为准。(二)考试考核考试考核采用笔试、面试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和试讲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35%+面试成绩45%+试讲成绩20%。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对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水平与业务素质,包括公共知识、公文写作、岗位理解等,以闭卷方式进行。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不少于3倍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面试主要考察仪表、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与岗位匹配性等。3、试讲试讲主要考察教学内容、教材处理、课堂应变等教学基本规范。(三)体检考试考核完毕,各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排在前面)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经校党委会议研究确定各岗位体检对象。名单在合肥师范学院网站信息公告栏公布。(四)公示、聘用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我校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约定试用期,签订聘用合同。(五)其他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我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三、工作监督本次辅导员招聘工作在学校纪委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同时欢迎社会和学校广大教职工进行监督。四、其他对拟聘用的人选,如发现下列情况,将取消录用资格:1、应聘材料与事实不符的;2、毕业时没有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与应聘条件不符的;3、经审查发现受到纪律处分的;4、在入选后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四、咨询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合肥师范学院人事处直接咨询。通讯地址:合肥市经开区莲花路1688号邮编:230601咨询电话:0551-63828642联系人:吴长龙、张永伟电子邮箱:rske@hftc.edu.cn
附:合肥师范学院2014年辅导员和行政管理人员报名信息表.xls合肥师范学院2014年4月9日
http://www.hftc.edu.cn/rsc9/news/view.asp?id=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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