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招聘临聘人员公告 4月4日报名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我局拟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1名至我局直属事业单位大鹏新区文体发展中心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职位为1个。详见《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招考临聘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方式进行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符合招考职位表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具有履行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4年4月4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与资格初审同时进行:2014年4月4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报名及资格初审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金岭路1号大鹏新区管委会1号楼1208室。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三)报名人员需备齐以下资料:
1、《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公开招考临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户口本;
3、毕业证、学位证及验证证明;
4、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三张;
5、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到户籍派出所开具)和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和街道计生办盖章);
6、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报名时因时间关系暂时未能提供学历学位验证证明、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的,可以签承诺书,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
五、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依据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和体检人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一)范围:按面试成绩高低进行等额体检;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七、资格复审及聘用
考试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资格复查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体检或报考资格复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空出的职位按该职位面试成绩排名先后依次审核递补。
八、用工模式和待遇
(一)正式录用后,与人才派遣机构深圳市优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派遣劳动合同,派遣至大鹏新区文体发展中心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二)工资福利待遇按大鹏新区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28333192
附:1.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公开招聘临聘人员职位表
2.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公开招考临聘人员报名表
3.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
2014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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