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天门市事业单位2014年从高校引进优秀大学毕业生的公告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强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拟面向全国211、985重点高校引进部分优秀大学毕业生到我市事业单位工作。具体方案如下: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品质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全国211、985高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他高等院校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生)。
4.本科学历为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可以适当放宽,必须为脱产全日制学习获得学历、学位,身体健康。
5.同意在天门市服务年限5年以上。
6.符合用人单位岗位要求,服从工作安排。
二、优惠政策
1.引进大学毕业生不参加进编考试,直接进编上岗。
2.对引进的紧缺急需专业的大学毕业生,由用人单位提供临时过渡住房和适当的安家补助(具体标准由用人单位与引进大学毕业生共同协商)。
3.对引进的专业特别紧缺的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发放安家费和学位津贴。5年服务期内,硕士安家费5万元,可安排公租房,学位津贴1000元/月;博士安家费10万元,学位津贴2000元/月,所需经费从市人才工作专项经费中列支。
4.医院引进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安家费和学位津贴发放标准由各单位自行制定、自行解决。
5.引进的毕业生不实行试用期,直接转正定级(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6.对考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湖北省选调生、省以上国家机关公务员的签约毕业生,由本人自行决定去留,不视同违约。
7.由组织人事部门建立专门档案,对引进的大学毕业生进行跟踪考察培养。
三、引进程序
1.报名登记。发放《意向性就业基本情况登记表》,组织报名登记,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
2.面试考核。由用人单位和考评小组进行面试考核,集体研究确定初步人选。
3.组织考察。考评小组、用人单位采取查阅学籍档案、走访院系领导、辅导员等形式,对学生政治立场、现实表现等进行考察。
4.签订协议。对通过面试和考察的,与用人单位签订意向性就业协议书。
5.资格复查。签约学生持就业协议书、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到市委人才办进行资格复查。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6.体检。由市委人才办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拟聘用对象到指定医院和机构进行体检和心理测试。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7.办理手续。对拟聘用人员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天门市来汉招聘行程安排:
招聘地址:武汉科技会展中心A馆二楼(珞瑜路548号)
时间:3月29日(周六)9:00-13:00
四、引进职位、人数及各单位联系人
中共天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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