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江西吉安司法局遴选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2名综合素质好、文字能力强,有一定基层工作经验、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充实到吉安市司法局机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市司法局科员2名。 二、报考范围 全市实施公务员法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副科级以下(含副科级)公务员。 三、报考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 (二)思想健康,作风正派,服务意识较强; (三)爱岗敬业,奉献意识强; (四)有进取精神,协调能力较强; (五)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为汉语言与文秘类、新闻传播类、法学类,按照《江西省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目录》执行; (六)具有2年以上乡镇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 (七)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现在乡镇担任副科级的可放宽至35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八)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九) 身体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遴选: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方法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吉安党建网》、《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吉安市司法局网》上发布公开遴选公告。 (二)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4年3月10日—3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请报考人员登录《吉安党建网》(网址http://www.jadj.com.cn)、《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www.jianhrss.gov.cn/)或《吉安市司法局网》(网址http://www. jasf.gov.cn/)下载《吉安市司法局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填写一式一份后,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其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单位出具有关工作经历和年度考核等次的证明、单位加盖公章的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到吉安市司法局政治处(地址:市城南行政中心B座6楼605室)报名。报考人员不需交纳报名费、考试费。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进行资格初步审查。资格初审时间截止为2014年3月17 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如报考人数与遴选名额之比不足5:1,则相应调减遴选名额或取消本次遴选。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律取消遴选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四)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等。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根据笔试成绩,按遴选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入闱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并进行公示。 面试实行百分制,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合成后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并进行公示。体检按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用)>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考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六)确定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经市司法局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2名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七)试用和调入 试用人员分配到有关科室试用3个月,试用合格者按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考有关事项由吉安市司法局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吉安市司法局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吉安市司法局政治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 彬,8332703(办)。 附件:吉安市司法局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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