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面试公告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2014年2月12日17:00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邮件或电话确认。 方式一 邮件确认:发送邮件至ynciqrsc@sina.com,邮件标题统一为“××(姓名)确认参加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职位面试确认”。邮件正文按面试确认书(见附件1)的格式填写。在《面试确认书》(样本见附件1)中必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2个随时保持通畅的联系电话、是否参加面试。 方式二 电话确认:请在工作时间拨打电话0871-64631161或64614462确认参加面试。 放弃面试的考生须于2014年2月12日17:00前,填写并传真《放弃面试声明书》(见附件2)到我局(传真号码:0871-64612257)。对放弃面试又不按要求提交《放弃面试声明书》的考生,我局将有关情况上报国家公务员局。 二、资格复审 我局对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1.资格复审时间:2014年2月18日9:00-16:30。 2.资格复审地点: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号楼406室,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路429号(附地图供参考见附件4)。 对已面试确认,但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我局将按“无故放弃面试资格”情况处理,并上报国家公务员局。请考生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并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报到和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除照片外,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身份证或学生证(应届毕业生)。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201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暂不提供。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或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 暂缓就业人员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同意改派的证明。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资格复审时出具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我局同意,可在考察时提供。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保存个人档案的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 7、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体检时用)。 缺少上述材料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我局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并将有关情况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三、面试安排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面试拟于2014年2月19日至20日进行(各职位面试的具体日期于2月18日资格复审时告知),每日上午9∶00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10前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考生参加面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面试地点:云检培训中心。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路761号(滇池路与日新路交叉路口,参见附件4)。请考生提前了解面试地点及路线,确保准时到达。 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3。 四、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产生的原则和方法 面试时,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考生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于面试次日上午8∶30前在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发布,同时按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并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 进入体检的考生请于2014年2月21日上午8∶45在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号办公楼大厅集中,统一乘车前去体检。请所有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于体检前空腹,并带本人身份证。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不合格的,视情况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考察对象。 五、其他事项 (一)面试注意事项 1、面试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面试,否则按弃权处理。 2、考生应于面试当天上午8∶10前,凭本人身份证进入候考室,在8∶50前仍未报到进入候考室的,将按规定取消面试资格。 3、任何陪同人员不得进入面试场所。 4、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已携带的须交指定人员统一管理。进入候考室后至考生面试结束前实行封闭管理,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与外界联系,否则按作弊处理。 5、候考期间,考生必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随意出入候考室,特殊情况要申请工作人员陪同。 6、考生面试完毕后应立即离开考场所在大楼,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面试结束的考生不得再回候考室,如需回候考室取物,应申请工作人员代取,不得自行进入。 7、考生不得对外泄露面试试题等相关信息。 8、考生的往返路费、食宿、体检等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71-64631161、0871-64614462 传真:0871-64612257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路429号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事处 邮编:650228 网址:www.ynciq.gov.cn 附件: 1.面试确认书 2.放弃面试声明书 3.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人员名单 4.资格复审、面试地点地图 附件下载 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014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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