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医药大学(杭州)公开招聘10名人员(辅导员)公告 12月24日前报名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中医药大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单位简介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省教育厅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单位地址位于杭州市滨江区。二、招聘岗位及条件本次公开招聘本科生、研究生专职辅导员共10人,均为专业技术岗位。(一)招聘条件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下表)。岗位名称申报人数学历学位专业要求是否应届需求说明
学工部、研工部专职辅导员1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心理学不作要求男性,35周岁以下,中共党员,曾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入职后根据工作需要进驻学生公寓
学工部、研工部专职辅导员6研究生硕士及以上不限是男性,35周岁以下,中共党员,曾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入职后根据工作需要进驻学生公寓
学工部、研工部专职辅导员3研究生硕士及以上不限是女性,35周岁以下,中共党员,曾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入职后根据工作需要进驻学生公寓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1.学历、学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大使馆核发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审查延后至报到时。2.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3.担任主要学生干部是指:本科及研究生期间曾担任班长、团支部书记、校院各类学生组织部长及以上干部。三、招聘程序与办法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实施。(一)报名和资格初审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于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12月24日24:00期间,登陆我校网站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浙江中医药大学/师资队伍/人才招聘报名系统),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2.资格初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在报名后3天内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审核通过即为取得应聘资格。3.开考比例。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相关信息将在学校网站进行公布,并告知相关人员。(二)考试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面试包括初试和复试。各项考试均采用百分制;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30%和70%计入总成绩,面试初试和复试成绩各按50%计入面试成绩。1.笔试。准考证:取得应聘资格人员在2013年12月26日9:00开始可通过网络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间:定于2013年12月28日上午举行,具体安排和要求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可在2013年12月29日通过我校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内容:高校学生辅导员工作所需的通用知识和基本写作能力。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8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2.面试。面试时进行资格复审。面试时间、地点安排在指定网站上公布。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分初试、复试两轮进行。初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形式进行。初试后,按照1:3比例确定入围复试人员。复试:面试复试采取现场答辩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测应聘者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性。(三)体检、考核考试完毕,各岗位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按有关规定执行。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应届毕业生尚需安排在用人部门进行为期2-4周的实习,实习期考核同时作为考核重要组成部分。(四)公示、聘用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指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五)其他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各岗位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四、纪律与监督(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1.浙江中医药大学网(http://www.zcmu.edu.cn,师资队伍/人才招聘);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1.浙江中医药大学(人事处):0571-86613535;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五、咨询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人事处王老师:0571-86613535;学工部蒋老师:0571-86613546。联系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浙江中医药大学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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