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浉河区201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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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2007〕55号)精神,结合我区中小学教师需求实际,经区政府研究同意,我区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50名。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凡进必考的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3、定岗招聘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浉河区201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由区人社局商区教体局负责组织实施,下设五个工作组,具体负责各个招聘程序的业务工作。
1、资格审查报名组:负责资格审查和报名登记工作(由区人社局、教体局负责);
2、笔试组:区人社局负责组织联系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的命题、制卷、评卷、登分和汇总等工作,区教体局负责考场、监考、安全保卫等笔试考务工作,每个考场配备3名监考人员;
3、面试组:分学科设若干面试小组,负责对参加面试人员的测试考评。每个面试小组评委均从外市或外县区临时抽调,每个面试小组由7名评委组成,另配监督、计时、计分3名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分别从区纪委、人社局、教体局各抽1人(由区教体局、监察局、人社局负责);
4、监察组:负责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由区监察局、人社局、教体局负责);
5、宣传组:负责对整个招聘工作的信息发布、宣传和报导(由区人社局、教体局负责);
各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由区领导小组临时从相关部门中抽调。
三、招聘名额、范围和对象
1、招聘名额:本次计划定岗招聘中小学教师150名(具体招聘学校和岗位详见推荐);
2、招聘范围和对象: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和往届毕业生,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在职人员及其他社会人员(浉河区在编在职教师除外),我区胜利路学校、成功中学、浉河中学2010年公示的未被区政府招聘录用的原董事会自聘教师。
四、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学业优良,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2、应聘高中(含职高)的需本科及其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应聘初中和小学的需专科及其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其中应聘农村村级小学的第一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中专学历,但仍需取得国家承认的专科及其以上学历)。我区三所改制学校原董事会自聘教师需取得国家承认的以上相应学历;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报考特校岗位的聋哑人除外);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但我区三所改制学校原董事会自聘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
5、报考特校语文岗位的只限特教专业毕业的人员,报考特校美术岗位的只限美术专业毕业的聋哑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不符合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五、报名时间、方法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 报名时间:2011年8月3日至8月7号每天上午8:00—11:30和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浉河区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大厅(详细地址:信阳市宝石桥大圆盘东侧,乘9路公交车可到达)。
(二)报名方法及要求
1、报名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毕业证、学位证或加盖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印章的就业协议书(2011年毕业生)、职称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及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到报名点报名。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报名时填写《浉河区201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报名登记表》请登录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或浉河区人民政府网下载打印。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到指定地点缴纳考务费60元。
2、报考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应达到或超过1:3,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招聘的名额。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本岗位不再招聘,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不符合条件或不愿意改报的,退还所交费用。对我区急需、短缺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人才的岗位,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区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适当放宽比例。
4、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5、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1年 8月12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6:30持本人身份证及报名考务费票据到现场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区人社局组织实施。
1、笔试内容:笔试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一张试卷,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管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等,专业知识包括教育心理学、教育学、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等。
2、笔试时间:2011年 8月13日上午8:30至11:00。
3、加分规定。根据有关规定和我区实际,对以下人员实施加分: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我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并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等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以及我区胜利路学校、成功中学、浉河中学原董事会自聘教师。加分按有关规定执行。应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在报名时提交相关证书、证明,逾期将不再受理。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11年8月22日上午8:00进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各招聘学科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进入面试的人员于2011年8月21日到浉河区教育体育局(详细地址:信阳市新华西路50号信阳市二中隔壁10米)领取面试通知单。
3、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面试内容及评分方式另行发布。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4、面试工作由区人社局会同区教体局共同商定并报区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实施,具体组织方式、方法由教体局负责实施。
5、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考试成绩 = 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 。
七、体检和考核
根据综合考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员。在体检中,若有不合格人员,可按综合考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由区人社局于8月25日统一进行。考核工作由区教体局会同各学校提出意见并具体组织实施。
体检的内容和办法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费用自理。
八、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浉河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属区外在编在职人员由区人社局、编办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并实行人事代理,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上级人事管理要求,事业单位新聘用的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学校校长与新聘用人员需签订聘用合同,经区人社局进行聘用合同鉴证后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由所在学校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入编手续;考核不合格的,经区教体局同意并向区人社局备案后,学校可取消其聘用资格。凡通过此次公开招聘,聘任到我区乡镇中小学校任教的人员3年内不得提出调动要求。
九、纪律与回避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必须坚持原则,规范程序,做好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各环节的工作;坚持公示制,实行阳光操作;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要求,实行回避;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由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和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浉河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请注意查询。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设立咨询电话:0376—6691905(浉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76—6618131(浉河区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浉河区201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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