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5217607 发表于 2011-7-28 18:03:53

用益物权的特征

问:用益物权的特征?答:用益物权有以下特征:1. 用益物权是他物权。2. 用益物权是限制物权。3.用益物权是有期物权。4. 用益物权以使用、收益为主要内容。5. 用益物权的客体是不动产。问:地役权和相邻关系的区别?答:相邻关系不是一种独立的物权;地役权是一种独立的物权(属用益物权)。相邻关系的发生基于法律的规定;地役权是通过当事人签订合同产生的。相邻关系视法律为相邻的不动产所有人、使用人行使不动产所有权、使用权提供了最低限度的便利和容忍义务;地役权的内同由当事人自由约定。相邻关系的权利取得是无偿的;地役权合同是有偿的。总的来说,相邻关系要求的程度较低,都是来保障不动产使用来说的(如房屋使用时最基本的采光、通风、通行、排水等等,说的夸张一点,如果相邻关系受到侵害,则不动产在某种程度上不能使用);而地役权要求较高,主要是提升不动产价值来说的(如向远处眺望、便利的通行等等,如果不严谨的说,地役权收到侵害,则不动产的价值会降低到普通不动产的一般价值,但不会影响使用)。

付斌斌 发表于 2011-8-28 11:4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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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斌斌 发表于 2011-8-28 11:4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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