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 发表于 2013-9-3 13:43:15

2013年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9月2日至5日报名


根据《双塔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现将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共招聘14人,具体见所附《朝阳市双塔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年龄在18—30周岁(即1983年9月至1995年9月期间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报考年龄放宽到35周岁;报考采矿工程专业或采掘专业岗位,具有5年及以上安全生产业务工作经历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报考矿井通风与安全专业岗位,具有5年及以上安全生产业务工作经历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
3、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2013年7月通过考试被聘用为双塔区编外用工人员中的1997年-2000年按双塔户籍(含桃花吐镇籍、孙家湾镇籍和长宝乡籍)考录的朝阳农校毕业生,不受年龄、学历、专业限制,可以报考农业相关部门的岗位。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结案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2日至2013年9月5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
2、地点: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地点在双塔区文化路二段6号(双塔区武装部办公楼四楼事业单位招考报名室)。
报名时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及近期同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报名表(一份)、与原单位解聘(劳动)合同的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费每人100元。
报考者应对所提交的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每个招聘职位报名人数与招聘数应达到5:1,达不到该比例的,则调整或取消该职位招考计划。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名单将于9月7日至9日在双塔区政府网站(www.lnst.gov.cn)上公示三天。公示无疑议的,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考试时间120分钟。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以招聘岗位和参考人员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照总成绩(笔试、面试折合后总分数)和对应招聘岗位人数从参考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高分者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双塔政府网站上公布,公布一周内组织体检。体检工作在指定医院进行。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者体检不合格的,从参加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六)考核
重点考核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表现。同时,对被考核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考核不合格的,从参加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七)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在双塔区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填写《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报区人事部门备案,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纳入财政全额事业编制管理;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联系人:杨洪峰联系电话:15642180800
附: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_clip_image-1178.png2013年朝阳市双塔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xls
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_clip_image-9319.png报名登记表.xls

2013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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