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11-7-26 13:05:02

焦作市中站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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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中站区2011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根据工作需要,经中站区政府批准,报请焦作市人社局和编办批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人数
  共招聘区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小学教师、卫生医护人员81名,其中区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名,中小学教师20名,卫生医护人员45名。各职位招聘人数如下:
  1.区直事业单位
  文秘类2名,法律类5名,计算机类1名,农业类4名,食品类4名。
  2.卫生系统
  临床医学15人,眼耳鼻喉专业2人,口腔医学2人,麻醉学1人,医学影像3人,医学检验4人,医学信息管理1人,护理专业9人,公共医师4人,财会专业4人。
  3.教师
  高中:地理1人,生物1人,体育1人。
  小学:语文7人,数学6人,英语3人,体育1人。
  二、报名条件及范围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年龄原则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博士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1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职位年龄限制以《中站区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为准。
  4、身体健康;
  5、在职人员报考须由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6、护理专业要求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中学教师要求本科以上学历,其他职位学历要求以《中站区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为准。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2、曾被判刑或劳动教养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5、高校在读学生和特岗教师;
  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1年8月1日至8月7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中站区就业服务中心大厅。
  (三)报名办法:
  1、下载并填写附件《中站区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报名时须本人持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及所报考职位要求的有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式1份。报名考务费72元(含信息采集及数码照相费)。
  2、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
  3、报名人数与拟招聘职位人数的最低比例为3:1;若达不到上述比例时,递减该职位招聘人数,递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者,该职位不再招聘。
  4、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在2011年8月11日-12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未按规定时间领取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五、招聘办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1年8月14日上午。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分类命题。笔试内容:区直事业单位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时事政治;教师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和时事政治;卫生系统为医学基础知识和时事政治。
  3、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
  (1)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焦作籍生源大学生(提供证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由省下派到我市各县市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参加我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提供焦作市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办公室的证明),笔试成绩加10分。
  每位考生只享受一项加分政策,笔试成绩加分不累计计算,拟享受加分政策者,请在报名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拟加分情况于2011年8月8日—8月14日在天纵英才网公示。
  (2)博士、硕士研究生以笔试成绩第一名相同分数免试进入面试。
  4、2011年8月21日在报名点和中站区政府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由高分到低分按各职位拟招人数1:3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面试。
  3、面试分类进行。区直事业单位和卫生系统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行为举止及逻辑思维能力等。教师采取说课形式。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每人10分钟。
  (三)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
  各职位根据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过程中如有人不合格,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教师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其他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执行。(体检费另行收取)。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核
  考核由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合格者按拟招聘职位1:1的比例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聘用及待遇
  根据参加考试人员的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被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等相关手续。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现岗位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按所聘岗位管理。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不低于5年。
  七、纪律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予以严肃处理。随时接受社会各界举报,设立监督举报电话:2946539。
  本简章的解释权归焦作市中站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咨询电话:2946540 2958036 2945907

love红 发表于 2011-7-27 00:2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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