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凡 发表于 2013-7-31 21:54:25

2013年开封通许县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的程序和要求,经通许县县委、县政府同意,开封市人社部门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41名。 现制订如下简章:
  一、报聘单位和名额
  通许县幼儿教师32人,通许县高中教师9人。
  二、招聘范围、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经开封市政府同意选派的高等院校委培毕业生;
  参加该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截止到2013年8月2日)的大学生村干部和参加该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大学生。
  三、报聘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教育事业;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8月2日以后出生);
  5、学历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数控专业的专科以上学历);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与所报专业必须一致(报考幼儿教师的,幼儿教育、学前教育、音乐、美术专业教师资格证类别不限,其它专业具有以上类别教师资格证书);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4、符合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中有关回避规定的。
  5、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3年8月2日至8月6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8:30。
  (二)报名地点:县人社局办公室(原人事局,县政府一楼。)。
  (三)报名办法:
  1、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报名;
  2、经开封市政府同意选派的委培生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市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报名;
  3、留学回国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件、教师资格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报名;
  4、参加我县“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和“三支一扶”计划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相应的证明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村干部证明材料应由县委组织部门盖章)到报名地点报名;
  5、在职人员须同时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报名时应提交《2013年通许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报考面向参加我县“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招考岗位的应提交《2013年通许县公开招聘教师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名登记表》;
  7、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按规定缴纳考务费。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笔试考务费。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县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8、报考者须交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
  9、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
  (五)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应达到3:1以上,达不到3:1的,根据招聘专业岗位急需紧缺的需要,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此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
  (六)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无论何时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作不良记录登记,3年内不准报名参加通许县所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考。
  (七)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2013年 8月 10日上午8点30分至下午19点前凭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通许县门户网、通许县教育网公布。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作弊或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2、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如果个别岗位只有一名考生进入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3、面试采取“模拟课堂教学”及现场提问的方式进行,内容为所报岗位对应的现行教科书内容,时间为15分钟,满分100分。
  4、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教态、语言表达能力、板书、组织教学、教学艺术、教学效果及求职动机、综合分析、应变组织协调能力等。
  5、面试计分采取体操积分法。即:将考官评出的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相加平均。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
  1、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
  2、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大学生村干部和三支一扶”大学生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的人员。
  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在通许县门户网、通许县教育网公布。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原国人部发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19号)的规定进行。
  考核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考生参加考试、体检均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六、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通许县门户网、通许县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01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取得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学历、相应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考察拟聘用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均在通许县门户网、通许县教育网公布。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二)本方案由通许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咨询电话:0378-4979536
           通许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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