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北京电影学院招聘28名工作人员公告(第四轮)
根据《关于印发<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102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47号)文件规定,北京电影学院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共招聘27个岗位,28人,详见《北京电影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第四轮)》(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三)、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下载《北京电影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认真填写表格内容,并附个人简历电子版一份,发送至职位信息中对应的邮箱中。招聘部门根据相关要求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受理报名(恕不接受现场报名)。
1、时间:2013年7月8日——9月1日(部分职位时间详见岗位表格)
2、报名所需材料(电子版:扫描件或照片格式):
⑴、个人简历
⑵、《北京电影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
⑶、本科、研究生、博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⑷、身份证、户口卡首页及本人页
⑸、职称证书、专业技术职务或任职资格证明
⑹、本人发表的学术论文、作品等
⑺、近期证明免冠照、生活照
(二)、笔试和面试
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分为综合知识和专业能力测试两部分,面试时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以备核查。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20%和面试成绩的80%合计而成。
(三)、考核、体检和公示
我院人事处组织考核、体检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人事处将考核和体检均通过的拟聘人员信息在本单位公示10天。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应聘人员应按照我院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附件:
北京电影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doc
北京电影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第四轮).xls
北京电影学院
2013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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