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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之应届毕业生深度解读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已公布,避免考生对于文件部分规定不能完全理解而影响报考,为此国家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特进行解读,以释疑惑。为方便考生查看相关信息,可以将本站添加收藏。
一、名词解释:
1.应届毕业:只要你所受的教育是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2011年夏季毕业,即为应届毕业生,可以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公务员。
2.在读非应届:在报到时仍未能毕业的在校生,且其所受的教育是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者,为在读非应届生。
3.择业期: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所以今年的政法干警考试,只要是没有要求是2011年应届毕业生的,原则上2009年、2010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为落实工作单位、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的 都可以按照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来报考今年的政法干警考试。
希望能对我们这些2010年毕业的考生在这个问题上有所帮助,努力复习吧,希望我们这一次都能如愿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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