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河南招警(漯河)体检通知
根据《河南省统一考试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实施方案》(豫人社〔2010﹞203号)文件精神,现就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体检的时间
定于2011年5月24日集中统一进行。
二、体检的地点
省内异地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具体地点待定)。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部政治部《关于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问题的通知》(公政治〔2010﹞454号)执行。
四、考生须知
(一)考生务必于5月24日早晨6:00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漯河市人社局考试中心门前集合;逾期未到,即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报到时自带黑色签字笔或钢笔;体检费每人230元,登车后统一交工作人员。
(二)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发现,即取消录用资格。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三)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四)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五)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六)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七)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漯河市人社局漯河市公安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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