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2011年春季招聘专业技术人才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鹤壁市决定面向社会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一批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一批优秀专业人才充实到有关单位,进一步改善我市人才队伍结构,优化人才队伍整体素质。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要求
本次共招聘343名,岗位要求详见《鹤壁市2011年春季人才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报考的范围和对象
全国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四、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6、具备拟录用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报考人员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1年5月20日。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执)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已就业人员还须持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岗位要求未就业的,报名人员需提供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以及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往届毕业生提供);2011年应届毕业生需持有效身份证、学校开具的证明、学生证;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时本人填写《鹤壁市2011年春季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交纳4张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以及报名考务费 100元。
报名时间:2011年5月20日至5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7:00点。
报名地点:鹤壁市人才市场(淇滨区嵩山路与黎阳路交叉口)。
鹤壁市直教育系统报名地点:鹤壁市淇滨小学西门(淇滨区淮河路与嵩山路交叉口北100米路东),报名时现场采集考生信息。
各拟聘用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不足3:1的,需相应核减拟聘用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可于2011年6月3日上午8:00至12:00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报考该职位的人员重新选报其他职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报名考务费。部分紧缺岗位(附表1中专业要求栏加*号的),开考不受报名比例限制。
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报名与参加考试整个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本次招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考试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六、考试
市直教育系统考试办法见附件3、市直卫生系统考试办法见附件4、鹤壁职业技术学院考试办法见附件5、鹤壁市理工学校考试办法见附件6、鹤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考试办法见附件7。鹤壁人民广播电台播音主持岗位和教育电视台播音员岗位按照播音主持人员考试办法另行制定。
其它单位招聘岗位的考试由市人才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50%+申论成绩×50%。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笔试成绩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不受报名比例限制岗位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其笔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60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市目前在岗、截止2011年6月30日连续计算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和参加我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我市生源的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笔试成绩加3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请于2011年7月10日前向市公务员局录用交流科提交有关证书及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报考鹤壁职业技术学院、鹤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的考生,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的通知(豫教资办〔2010〕8号)和河南省特岗教师体检标准的规定进行。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按有关规定进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后,用人单位组织填写《鹤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等表格,连同拟聘用人员的档案、毕业证书等材料,按照管理分工和权限报市、县(区)组织部门、人社部门办理审批等相关手续。
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取消聘用的意见,报审批机关批准。被取消聘用的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考试成绩等信息的发布
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为本次公开招聘专用网站,所有招考信息均在本网站发布,市直教育系统、市直卫生系统、鹤壁职业技术学院、鹤壁市机电信息工程学校(鹤壁市理工学校)可同时在各自网站发布本单位相关招聘信息。
联系电话:0392--3316985
附件:
1、鹤壁市2011年春季人才招聘岗位需求表 2、鹤壁市2011年春季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 3、市直教育系统考试办法 4、市直卫生系统考试办法 5、鹤壁职业技术学院考试办法 6、鹤壁市机电信息工程学校(鹤壁理工学校)考试办法 7、鹤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考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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