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社旗县2011年公开招聘小学、幼儿教师实施方案
按照省定中小学编制标准,结合我县新增退休空岗和新增移民安置学校的需要及部分偏远小学缺编严重、幼教教师严重短缺等情况,根据人事部、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义务教育学校聘用人员,应在岗位有空缺的条件下,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等精神,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我县拟公开招聘小学教师140名、幼儿教师40名,小学及幼儿教师重点保证到偏远农村小学和学前教育岗位需要。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教师结构,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保证小学及学前教育教学需要,促进教育健康发展。
二、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确保选聘质量。
三、选聘学科、名额
2011年拟选聘小学及幼儿教师180名。分类别如下:
(一) 普通师资95名。
(二) 英语师资30名。
(三) 音乐师资15名。
(四)幼儿师资40名。
(五)以上分类报名数达不到招聘数2倍者,将适当调整学科招聘计划。
四、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范围
1、本县籍(户籍在本县一年以上)志愿从事农村小学教育工作的普通全日制专科以上毕业生(非师资类专业同时需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
2、本县籍未就业的普通师范院校中师毕业生和幼儿师范毕业生。
3、省市分配我县教育系统的“三支一扶”毕业生任教期满且自愿在我县继续任教者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4、全日制普通院校研究生毕业或一本师范类院校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招生源),由人事、教育部门共同认定后直接录用。
(二)选聘人员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小学和幼儿教育事业,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4、所学专业与选聘专业基本一致。幼师专业可应聘幼教、音乐教师岗位,非幼师专业不得应聘幼师。其它具有教师资格证的专科以上毕业生和美术、体育等专业毕业生可选报小学普师。
5、身体健康,服从分配。
6、专科以上毕业且同时具备教师资格证,英语等级水平全国统考四级以上的非英语专业人员可选报小学英语教师。
7、2009和2010年已被招聘为“特岗教师”者不得报考。
五、选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选聘教师工作,按照个人报名、基本素质与学科知识测试(满分100分,占总分的40%)、专业能力评审(即面试、讲课或说课,占总分的60%)、体检、政审、公示、审批等程序进行,资格审查贯穿始终。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应聘人员须本人持毕业证(需经网上查证确认,当年应届毕业生凭学校证明原件)、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户口簿或正式身份证原件及各证的复印件,于5月3日至5月9日到县人力资源市场(北高杆灯向北100米路西)报名。采取现场照相,每人交报名考务费100元。5月10至11日,资格初审公示。
(二)基本素质和学科知识测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40%,折算标准分时保留2位小数)。
5月14日上午统一组织测试(5月13日上午凭身份证在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人员须持准考证、正式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准入场)。测试内容如下:
基本素质(约占卷面总分的20%)。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教学方法概论、新课程理念等。
学科知识(约占卷面总分的80%)。以中师语文、数学知识为主,适当兼顾大专知识及现行初、高中教科书的基础性知识。
按学科拟聘人员1:1.5从高分到低分初选,初选人员进入下一阶段面试,参加面试人员交面试考务费40元。
(三)专业能力评审(即面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60%,折算标准分时保留2位小数)。
统一组织专业能力评审,参加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正式身份证。每位应试者按专业抽序,并随机抽取一节课进行说课或讲课,专家组实行现场评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初选。免笔试人员面试及格以上者优先占用聘用计划,其它应聘者面试后,依笔试及面试折算后的两项成绩之和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按1:1初定入选人员名单(若遇最后一名总分相同时,按高学历—面试成绩—师资类顺序确定次序)。
(五)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在县级以上医院对初选人员统一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政审。
1、个人档案在县、市教育局的由县教体局负责调档,其他人员由县人才交流中心出具调档函,本人在限定时间内负责调取档案,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县招教办负责资格复审。
2、非应届大中专毕业生,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有关情况说明。
3、已婚人员由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政审由公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有违法违纪等问题者不予聘用。
(七)体检或政审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选聘专业空缺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公示。入选人员报公选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时间7天。
(九)聘用与待遇。入选人员名单经县政府批准后,县人事主管部门下发聘用文件。拟聘人员经岗前培训后,县教体局根据缺编情况统一分配到预设岗位。入选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入编手续。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享受国家规定标准的工资福利待遇。
六、组织领导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是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经县政府研究,成立以县委常委、副县长刘世家同志任组长,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级领导干部韩霞同志任副组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王长发、县人社局局长赵荣霖、教体局局长何聚德、财政局局长苟万贵、县人社局副局长、编办主任段庆洲为成员的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赵荣霖兼任办公室主任,段庆洲、王大庆任副主任,具体负责此项工作。选聘工作自始至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参与选聘教师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确保选聘质量。
本方案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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