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凡 发表于 2011-4-5 10:25:19

2011年浙江省省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通知

考生您好!
  祝贺你进入省级机关考录公务员面试,现将参加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下载填写登记表。在下载专区下载《面试考生情况登记表》,填写相关信息并贴上近期免冠2寸正照,在资格复审时上交工作人员。
  2、资格复审。时间:4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地点:浙江省人才市场(杭州市莫干山路73号金汇大厦二楼大厅)。
  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及《面试考生情况登记表》,还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仅证明考生为应届毕业生身份,是否签约不影响资格复审)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社会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面试考生情况登记表》,还应提供户口簿(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考生可不提供;集体户籍考生可提供户籍卡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学历证书、报考职位所需要的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还应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还应出具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与浙江省项目办签署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书”;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人员还应出具由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参加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还应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2010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证件不全或者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时间为4月23日至24日,地点在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成教分院(杭州市天目山路383号,杭州汽车客运西站往西2公里左右)。
  4、交通和住宿指南。可从杭州各汽车、火车站乘车到汽车西站,再换乘193、310、356路到花蒋路口站下;也可从黄龙体育中心坐游13线/Y13,或者黄龙公交站(省电力公司/杭州海关)坐193路,到花蒋路口站下。附近的宾馆有杭州锦华之旅宾馆(天目山路377号,电话0571-85223333)、杭州西溪金鱼度假村(天目山路373号,电话0571-87178588、87178568、87178598),附近西溪路也有农家旅馆,可自行联系。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公务员局
二○一一年四月六日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2011年浙江省省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