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生任广东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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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省长李春生。广东省人大供图
南都讯 记者薛冰妮 马强 通讯员任宣 昨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决定免去刘昆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任命李春生为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
昨日,出席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63名,超过全体组成人员的半数,符合法定人数。会议表决通过关于批准《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广州市商业网点管理条例〉和〈广州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条例〉的决定》的决定、关于批准《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珠海市出租小汽车管理条例〉的决定》的决定。
会议决定免去刘昆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任命李春生为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任命戴运龙为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会议还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此外,会议举行了向广东省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授匾仪式。省人大常委会与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广州外语外贸大学、广州大学等五所高校共同合作建立广东省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开展地方立法调查、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
李春生简历
李春生,男,汉族,1961年3月生,河南郑州人,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12月入党,河南大学历史系历史专业毕业,大学学历。
1979年后,河南大学历史系历史专业学习
1983年后,河南省郑州市第七中学教师
1985年后,共青团河南省委干事、副科长、秘书、学校部副部长、维权办副主任、希望工程办副主任,镇平县委副书记(挂职)
1996年后,共青团河南省委少年部部长
1998年后,河南省新县县委副书记、副县长(正县级)
2000年后,河南省新县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
2003年后,河南省信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04年后,河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2006年后,公安部政治部人事训练局局长
2008年后,公安部政治部副主任、人事训练局局长
2013年5月任广东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督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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