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凡 发表于 2011-3-28 15:02:00

以家庭冷暴力为由离婚为何难获法院支持?

案情 :2006年,胡洁与张力结婚,并在婚后生育了一个女儿。由于婚前双方了解不深,婚后经常发生争吵,夫妻感情并不和谐。张力在结婚后没多久就很少顾家,刚开始经常凌晨两三点钟回家,后来甚至连续10多天彻夜不归。从2007年开始,她自制“考勤表”,开始记录丈夫每晚回家情况,这一记就是3年,从“考勤”记录来看,张力每个月回家的日子寥寥无几。
   2011年1月,胡洁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张力离婚,希望能结束这段痛苦的婚姻;庭审中,张力不认同妻子自制的“考勤表”,对彻夜不归更是矢口否认。他说,他是做工程的,因为应酬多,通常要很晚才能回家,因此二人并没有感情破裂,不同意离婚。
    法院审理后认为,婚姻关系的存续应以夫妻感情为基础。原告诉称被告每天彻夜不归,夫妻感情破裂,被告对此予以否认。而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能证实自己的主张,故对此法院不予采信。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了胡洁的诉讼请求。

   分析家庭冷暴力是相对于肉体摧残的家庭暴力而言,是指夫妻双方产生矛盾时,漠不关心对方,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停止或敷衍性生活,懒于做一切家务工作等非正式暴力行为。家庭冷暴力实际上是一种精神虐待。这种暴力一般表现在夫妻之间矛盾虽不诉诸武力,但却通过暗示的威胁、言语的攻击,在经济上和性方面进行控制。彼此有意用精神折磨来摧残对方,使婚姻处于一种长期的不正常状态。这种精神上的折磨和摧残,甚至比肉体伤害更可怕。
   CCTV的一档调查节目——《历程》曾就此做了一个关于城市家庭婚姻现状遭遇家庭冷暴力的问卷调查。结果表明,有93%的家庭对自己的婚姻质量不满意,70%以上的家庭都有过或正处于不同程度的冷暴力。其实不是所有的女性经受着这样的痛苦,有的男性也深受家庭冷暴力的痛苦。调查发现,一般的家庭暴力大多发生在文化层次不高、经济条件不如意的家庭里,而精神暴力却频频出现在知识分子家庭。专家分析说,知识分子往往自尊心强、好面子,不善于宣泄和表达,但对感情和精神的要求却比一般人更加细致,“冷暴力”所造成的精神伤害也就更加突出。 
    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家庭“冷暴力”中的精神虐待是一种故意的行为,是以伤害对方为目的。 相对于肉体上的家庭暴力,家庭冷暴力极难取证,这也是上述案例中胡洁女士起诉离婚被驳回的根本原因。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而胡洁女士仅仅靠自制“考勤表”,记录丈夫每晚回家情况,在丈夫坚决否认的情况下,胡洁有没有其它的证据佐证,单一的证据缺少真实性、关联性等法定要件,法院驳回其离婚诉讼就在所难免。
    目前我国对于家庭冷暴力的认定、取证都缺少法律依据,因此往往难以维权。社会对于家庭冷暴力的关注不高,也是因家庭冷暴力而使受伤的当事人“有苦难言”、“家丑不可外扬”而委曲求全,也难获社会同情与支持,现在我国还没有法律等相关文件出现。值得欣慰的是, 第一部全国性的《反家庭暴力法》草案已经起草完成。全国人大法工委将在3月底和妇联一起召开《反家庭暴力法》立法研讨会。据了解,与家暴暴力相对的精神暴力即冷暴力与身体暴力一样被关注,是该草案的亮点。(夏邑县法院 徐永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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