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雪妹 发表于 2013-4-24 18:14:32

2013年佳县事业单位考试招320人(1)

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2〕105号)、《榆林市事业单位新进财政供养人员招聘暂行办法》(榆政人发〔2006〕5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实施意见》(榆办发〔2013〕2号)和榆编办发〔2013〕7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需求的实际,经佳县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并报经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榆政人社发〔2013〕100号文件批准,同意在佳县已入库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中通过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
1、坚持面向基层、专业对口的原则。
2、坚持“凡进必考”的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为2012年底前毕业且派回我县已入库的高校毕业生(含已入库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且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非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现为佳县的大学生村官,且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热爱本职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2、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有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
3、现为佳县户籍(2013年4月29日前在佳县落户的,大学生村官除外);
4、2013年4月29日前在我县办理了入库手续的高校毕业生(含已入库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且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非普通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除外);
5、身体健康,均为1978年4月29日以后出生者(以户口簿、二代身份证登记出生年月日为准);
6、最低服务年限10年;
7、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
8、在前三年内各类招聘考试中无违纪行为。三、招聘类别及数量
1、招聘全县各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0名,其中本科生140名、专科生60名、任期满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官20名(本科生14名、专科生6名)。符合上述条件的协管员、协警员可以参加考试;已聘为我县的村官任期不满2年且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可以参加考试;特岗教师不允许参加考试。
2、招聘协管员100名,其中本科生50名、专科生50名(已聘为我县村官及市县协管员、协警员不再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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