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13-4-15 11:43:55

河北省地矿局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河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省地矿局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6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2013年我局共有21个事业单位实施公开招聘,其中除河北地质职工大学和北方机电工业学校从事高、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外,其他19个单位均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工作,承担国家、省的公益性、事业性的地质找矿项目,为我省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必要的资源技术支撑。二、招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3年省地矿局所属21个单位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教师岗位人员共计264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e.lss.gov.cn)或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一:《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3年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3年4月13日。(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现役军人;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41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四、报名方法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2013年4月15日至21日在省人事考试网上统一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报名程序、相关要求和缴费、打印准考证等详见《河北省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如在资格复审时所填写内容与提交的相关材料不符、不完整、或填写错误,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笔试、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五、笔试笔试由省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实施,时间、地点、考试内容、成绩查询方式等相关信息详见《河北省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六、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作为参加面试的人选。      2.面试的时间和地点由具体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具备面试资格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校方证明)、学历学位证、就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审不符合报名条件要求的,或应提交而未提交的,即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递补系笔试成绩相同,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同进入面试)。      4.面试方法。面试分为两部分,满分为100分,一是学习、工作情况自述,主要考察考生仪容仪表、行为举止和语言表达能力(40分);二是专业知识测试(60分),采取现场抽题回答。主要考察考生对专业基础知识掌握和应用情况。实行现场打分,面试成绩=评委成绩之和/评委人数。面试成绩在面试当天在面试点张贴,并在网上发布。      5.总成绩合成。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 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的权重进行加权。即,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百分制)*60%。面试成绩65分为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低于65分不予聘用。      七、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接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学历学位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    体检合格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递补系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的作为参加体检人选)。八、公示    确定拟聘人员后,将拟聘人员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e.lss.gov.cn)、招聘单位显著位置公示7个工作日。九、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另,若出现个别拟聘人员自动放弃聘用,可按总成绩依次实行递补(如递补系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且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作为递补人选),如无递补人选,取消该岗位(专业)招聘。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再聘用。政策咨询电话:0311—83022220(河北省地矿局人事教育处)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769    88616767(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2013年 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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