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辉县市委、市政府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经辉县市人民政府同意,辉县市委、市政府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12人,其中辉县市委、市政府下属事业单位招聘文秘工作人员8人,法律工作人员2人;辉县市人民法院机关服务中心招聘计算机工作人员2人。均为全供事业费开支。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报考人员应在以下范围内:
1、2010年至2013年毕业的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二本)及以上毕业生(择业期内);
2、报考文秘岗位限文秘类专业,报考法律岗位限法律类专业,报考计算机岗位限计算机类专业;
3、原则上要求辉县市户籍或辉县市生源。
三、报考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本职工作;
3、身体健康,能适应招聘岗位工作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服刑、劳动教养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
5、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16日至4月18日。
2、报名地点: 辉县市青少年活动中心(辉县市教育局院内)
3、报名办法:
(1)报名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13年应届毕业生报名需持有效身份证、就业协议书)。
(2)报名人员需交近期本人正面同底版1寸彩照3张,填写《辉县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考务费72 元。
(3)报名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且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随时终止其招聘资格,并给予相应处分。
五、考试
1、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6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40分。
报考文秘、法律、计算机岗位的考生统一参加笔试。笔试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务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安排。
2、写作(满分100分)
写作内容:写作知识60分,作文40分。
报考文秘、法律岗位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写作的人员。具体写作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安排。
3、面试(满分100分)
报考文秘岗位的考生,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和写作成绩之和,按照招聘计划名额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报名法律岗位的考生,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和写作成绩之和,按照招聘计划名额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报考计算机岗位的考生,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名额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具体面试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安排。
报考文秘、法律岗位的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写作成绩+面试成绩
报考计算机岗位的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六、体检
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认定的体检项目和标准,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体检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安排。
七、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以审查考生档案和实地考察为主,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并进行资格复查,必要时进行毕业证书认定。
八、聘用
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依照学历高低,专业对口程度、工作年限、获奖情况的顺序,确定拟聘人员;如仍不能确定时,通过加试按成绩高低聘用或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
对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有异议且调查核实后应及时取消,并在本次招聘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有自动放弃的,也按此办法进行递补。
聘用人员确定后,由用人单位及时到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等相关手续,用人单位要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尚未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属于在职或人事代理6个月以上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照岗位管理权限和事业单位人员登记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岗位认定。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解聘意见,到聘用审批机关备案。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辉县市人事局:0373-6233226
附件:辉县市委、市政府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专业类别
辉县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三年四月七日
附件:辉县市委、市政府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专业类别
辉县市委、市政府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专业类别参照河南省2012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类别要求,具体如下:
一、文秘类:汉语言文学、文秘、对外汉语、中国语言文化、应用语言学、新闻学、哲学、逻辑学、伦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社会学、政治学、历史学等;
二、法律类:法律、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商法等;
三、计算机类:计算机、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信息、计算机器件及设备、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网络、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信息资源管理、信息技术、信息安全等; 又一个生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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