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支队实践教学又传捷报
2月27日上午,南阳市宛城区的上空中阴雨连绵,正是春雨贵如油春寒料峭的春天里。上午7时,我和枣林派出所民警郑克﹑高严明在卧龙大桥南头执勤时,发现一男子驾驶一辆红色无牌照新大洲摩托车,郑克队长上前示意停车检查,该男青年请求民警:“赶紧罚点款,罚完我还有急事。”
该男子眼神飘忽不定,显得忐忑不安,我们准备将其带回派出所进行询问。突然,此人飞快的弃车而逃奔,一切都发生在一瞬间,郑克大吼一声起身就追,我和高严明见情形也飞身去追,当时正值早上上班的高峰期。人群拥挤,本逃分子混入人群中逃窜,由于当时地处我们的辖区,对地理位置和容易藏匿的地方都有了解。我们三人互相配合,紧急追捕,终于将其围堵在一所民房内。最终我们三人合力将其制服。押至枣林派出所内,当我询问其身份证时,该男青年说“没有身份证”。
经过耐心的劝导和询问,该青年最终供述自己叫李某。我通过警务平台对其相关信息进行查询比对,发现李某系网上通缉在逃李某(男,22岁,驻马店人)供述,其于2006年11月20日晚伙同他人,在上海市青浦区抢劫本田雅阁轿车一辆、三星手机一部以及银行卡一张,所得赃款由几人分肥。案发后,先后潜逃广东、江苏等地。刚刚来到南阳,在白河南五里堡租房居住,不料因交通违法被民警查获。
在我们将起相关资料上传至公安信息平台的第二日,李某被移交上海警方。
当然这只是警察人生中很小的一件事,但犯罪分子的狡诈和手段都对我留下了切身难忘的印象。能够抓捕网上通缉犯有几个重要的因素是不可忽视的。首当其冲的是民警间的配合和团结。茫茫人流,没有兄弟们之间的配合抓捕谈何容易?其次是平时的机警,若嫌犯跑时我们反应慢了一秒,若问询是忽视了嫌犯的神色,若若追捕的过程中不细致果敢都会纵容犯罪。第三就是正气凛然,据事后了解嫌犯身上是带有匕首的,如此穷凶极恶的匪徒,之所以能被我们生擒主要是被我们民警当时身上的正气所震摄。
在最后与李某的对峙中,李某交待确实为我们的正气所折服而认罪服法。作为一名人民警察,我想说天网灰灰,疏而不漏,靠的就是人民警察正义公平的舍身忘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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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这些都是警察人生中很小的事情,却真实反映了警察这个职业中所潜在存在的危险。。
愿我所有的战友们一生平安。。 :)好好干 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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