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13-1-11 10:45:51

延安大学2013年招聘工作人员启事

根据我校2013年新进人员计划,现拟公开招聘教师31名,实验员2名,辅导员5名,财务会计人员2名,图书情报人员1名,网络工作人员1名。
一、基本要求
1.应聘教师者原则上要求为2013届应届毕业生,须具有国民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其中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统招二类本科(不含专升本)学历(学士学位)。“211”或“985”工程重点院校毕业者优先考虑。
2.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科研创新能力以及团队协作精神,热爱教育事业,德才兼备、乐于奉献,安心本职工作。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3.年龄原则上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有企事业单位实践工作经历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4.应聘教师的专业及研究方向须符合我校人才招聘计划要求,并且在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学习的专业方向要一致或相近;
5.应聘辅导员人员应为中共党员,在校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热爱学生工作,具有较强的学生工作能力、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以及调查研究能力。知识面宽,兴趣广泛,有一定的爱好和特长。因工作需要,以男性为主。
6.应聘财务会计的人员,其本科期间的专业需为会计学、审计学或财务管理。
7.应聘实验员、图书情报、网络等岗位的人员,其所学专业需与所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
二、招聘专业、岗位和人数(具体见附表)
三、招聘待遇
1.招录、引进的紧缺专业博士,学校一次性提供安家费5万元,科研启动费(理工科15万元、文科9万元);招录、引进的普通专业博士,学校一次性提供安家费5万元,科研启动费(理工科10万元、文科6万元)。
紧缺专业为:石油工程、化工、医学影像、检验、麻醉、舞蹈学、生物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工程管理、文艺学。
2.博士暂提供校内周转住房一套。
3.协助解决配偶两地工作问题(条件要求符合国家政策)。
4.凡被我校录用的博士研究生报到上班后,可报销试讲往返路费及住宿费。
四、接收程序
1.符合条件且有意应聘的人员,请将个人简历、本科、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或电子邮件)发送至延安大学人事处。
电子邮箱:ydrsc@126.com
通讯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延安大学人事处邮编:716000
咨询电话:0911—2332021联系人:高岩
2.发送邮件时必须在标题栏内注明“应聘学院和专业”或“应聘岗位”。
3.经人事处初审符合条件的人员,将统一通知笔试、面试(试讲)时间。
特此公告。

延安大学人事处
2013年1月9日


附件【延安大学2013年进人计划.xls】

http://www.yau.edu.cn/shou/ggl_conent.jsp?pagetype=TPP_CONTENT&wbnewsid=198647&tree=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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