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2011年关于公开招聘协警人员的公告
营山县2011年关于公开招聘协警人员的公告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营山县公安局
营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关于公开招聘协警人员的公告
为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由营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协警(男性27名,女性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在全市范围内,招聘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社会青年(公安院校毕业生、退伍士兵、大专及以上院校毕业生和具有驾驶资格的、计算机应用能力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已在公安机关从事协警的不得报考)。
二、招聘人员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交通管理工作岗位,能吃苦耐劳;
3、身体健康,无残疾,无纹身,心理素质好;
4、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5、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6、年龄在18—30周岁之间(即1993年2月18日前至1981年2月18日后出生的)。
三、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县公安交通管理大队共同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初审。报名时间:2011年3月1日至3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报名地点:营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办公室。报名要求: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需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退伍士兵需持退伍证,会驾驶技术、计算机应用的需持驾驶证、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及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
(二)考试。(100分)笔试占40%、面试占60%。
1、笔试。2011年3月6日上午9:00 -11:00。地点:营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笔试的主要内容为:道路交通法律法规、阅读理解、公文写作、时事政治。
2、面试。2011年3月8日上午8:30。地点:营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面试采用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内容包括举止仪表、语言表达、反应及应变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3、体能测试。2011年3月9日。测试项目:男性,1000米跑、俯卧撑、10米×4往返跑;女性,800米长跑、仰卧起坐、10米×4往返跑。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执行。体能测试结果为合格和不合格。
四、体检。体检时间:2011年3月14日。根据应试者的综合成绩,按拟聘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作常规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体检不合格者不退还体检费。
五、政审。2011年3月15日开始。
由县公安局督察大队、交管大队及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组成联合考察组对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六、公示。对应聘者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能测试、体检结果、政审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三天,公示举报电话:局纪委:8210658;交通管理大队:8221015
七、聘用。对符合条件的拟聘人员按规定与营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签订聘用合同,并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聘用合同实行两年一签,被续聘人员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聘用的协警员属劳动合同制用工,不属于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不具备人民警察身份,不纳入人事机构编制部门管理,其培训、教育、管理、奖惩、解聘等由营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负责。
八、待遇。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每月工资710元。另每月设目标奖300元,根据考勤、考核及任务完成情况据实发放。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按规定缴纳。聘用期间食宿自理。
九、纪律与监督。招聘工作确保“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操作,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规违纪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相关处分并追究相关责任。
咨询方式:详情请咨询营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电话:0817——8221015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自己的沙发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