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uyichao988 发表于 2012-12-30 15:06:43

忠诚、廉洁、公正、为民

核心价值观
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政法领域的具体体现,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精髓。“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实践”不仅是政法系统要开展的一项重大的活动安排,更涉及政法干警的理念和意识层面,涉及思想深处对我们自身职业的一种认知、反思与定位。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是一项管长远、管方向、管人心的事情,法院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使核心价值观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一、核心价值观要素的现实解读
“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是政法工作所共同具备的职业共性价值,是植根于政法干警内心深处的意识形态和核心理念,是职业的良知,公正执法之魂,安身立命之本,它体现出职业的光辉,具有内涵的完整性和指导的长期性。“核心价值观”四句八个字,结构严谨,层次分明,言简意赅,呈逻辑排列,是相互制约、互为条件的有机整体。核心价值观既总结了成功的经验,又有了新的提升概括;既反映了现实的迫切需要,又最大限度地促进和形成了广大政法干警的共识。“忠诚”和“廉洁”是对所有公务人员的基本要求,“公正”、“为民”则更能体现法律职业伦理中独特价值。只有真正领会了文字背后的精神内涵,才能入脑入心、内化成自己的思想理念和价值追求,并最终外化为一种自觉的职业行为习惯。如果这八个字都能做好,我们就是一个内心有政治信仰、有善良情感、有公正人格和高洁品行的人,是一个让党放心、让群众尊重、信任的人,堪称职业的楷模。
“忠诚”是基石,是一种内心的信念。忠诚的字义是指对所发誓效忠的对象真心诚意、尽心尽力,没有二心,忠诚可靠。忠诚代表诚信、守信和服从。现在社会普遍面临着信仰缺失,究其根源是社会成员间缺乏一种忠诚和信任。政法干警的忠诚观,首先是一种政治的责任与社会担当。人民法院是国家政权的重要部门,有很强的政治属性,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政治原则不动摇。政法队伍要履行好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首要政治要务,第一位的就是要保持忠诚的政治本色,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为民”是政法干警的宗旨理念。为民,首先是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其次,这种为民要用一种老百姓可以感受和信任的方式去体现,要靠一种善良朴实的品质去支撑。再者,司法为民的作风要实,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近日,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委“三问三解”活动和西安市委“转作风、解难题、惠民生”活动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在全市两级法院开展“转作风、访民意、解民忧、促审判”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有效载体,真正从理念、感情、行动上促进法官为民利民,亲民爱民,不断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公正”,意味着不偏不倚、不枉不纵,客观、中立。树立公正之心、恪守公正之德、践行公正之举是一项长期学习、认识、提高的过程。首先,要有公正的理念。公平正义的实现需要公正理念和正当程序的保障,这在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中体现得较为透彻。通过对刑诉法的学习,要进一步强化人权保障意识、程序公正意识、庭审功能意识、证据裁判意识和接受监督的意识。如果执法的人心里没有公平正义的理念,没有程序保障和权力约束的意识,即使再掌握多高深的法律技能也只能扭曲法律,背离法律精神的实质。如果不在理念上重新塑造与指引我们的行为,“尊重和保障人权”等价值观念和司法公正目标依然难以实现。其次,要有公正的态度与形象。再者,还要具备公正的能力与水平。
“廉洁”是政法干警的基本操守。不贪赃不枉法是政法干警最基本的良知和品性,失去这一底线,公正和为民都是空话。近年来,政法系统发生的一些腐败案件,严重损害了政法队伍的形象和执法的公信力。在廉洁方面,我们出台了很多的制度,但是不廉洁的现象依然屡禁不止。一方面需要反思我们的制度在多大程度上发挥了实际的作用,另一方面更需要唤醒良知,进行良知的教育。作为一名法官,永远别让技巧胜过良知和品德。

H′c。 发表于 2013-1-8 01:31:00

怎么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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