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刑事强制方面的问题
公安基础知识中关于刑事强制方面的问题很多,其中就有一个关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问题,我有些疑问,希望大家赐教!谢谢喽O(∩_∩)O~1,刑事强制权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由公安机关和其他专门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采取限制或者剥夺人身自由等方面的强制权力。它由下列具体权力组成:有权对犯罪嫌疑人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有权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拘留、提请逮捕和执行逮捕。
2,刑事强制工作即依据《刑事诉讼法》对犯罪嫌疑人所采取的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拘留、和逮捕的工作。
3,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公检法为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加以限制的各种强制方法。
这几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把我给整迷糊了,谁能给我解释解释他们的适用呢?为什么有的地方用犯罪嫌疑人有的地方用被告人呢?不都是刑事强制方面的吗,为什么适用不一样呢?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是看有没有进入审判程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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