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凡 发表于 2010-12-3 10:09:05

成都市龙泉驿区市民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成都市龙泉驿区市民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员工1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服从分配,服从管理,责任心强。
2、28周岁以下,形象气质佳,男身高170cm以上,女身高160cm以上。
3、大专及以上学历,普通话流利,水平达二级乙等以上;
4、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10年11月29日—2010年12月3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周末除外)。
2、报名地点
龙泉驿区人才交流与培训中心(长柏路248号)。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84852133,84856551
3、报名要求
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普通话等级证书(附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按本简章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名。
三、资格审查
由龙泉驿区人才交流与培训中心现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者填写《龙泉驿区市民服务中心招聘派遣员工报名登记表》。
四、考试考核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责任感与进取心、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和礼节礼貌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与考试成绩同时公布。
体检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公示
通过面试、体检,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成都经开区阳光人事网(www.lqrc114.com)、(www.lqrs.cn)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书面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七、管理与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者,与成都市兴贤人才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龙泉驿区市民服务中心工作。
2、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由龙泉驿区市民服务中心负责。
3、薪酬待遇。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障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监督
为维护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区第四工委84850983)。
九、其他
本次招聘除体检费用由考生自己承担外,不收取应聘人员其他任何费用。
咨询电话:84852133(区人才交流与培训中心)
84855375(区政务服务中心)

成都市龙泉驿市民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派遣员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来源:高校人才网

成都市龙泉驿区市民服务中心招聘派遣员工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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