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直(含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一、公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6名工作人员。具体计划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品行; 3、具有内蒙古户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在我区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社区民生志愿者”可不限户籍要求);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所列条件; 7、岗位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日为2010年11月1日。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3、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违规违纪的人员; 5、现役军人、在录用单位服务未满五年(2005年11月1日以后录用,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1届及以后的非成人教育在读研究生。 三、实施步骤 招聘工作分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考核和体检、公示、聘用等七个步骤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可直接登陆包头人事人才网(www.btrs.gov.cn),进行网上报名、交费和打印准考证。 2、 报名时,报考者应当签署《考生考试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招聘计划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序号是报考者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者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报考者应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吋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报名时间从2010年11月15日8时开始至11月19日17时止,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可能提早报名。 4、 由相关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按照计算机后台分配权限审核本部门、本单位报考者资格条件),并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的次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说明理由。 5、资格初审通过考生,应通过网上银行交费,报考费每人120元,交费截止时间11月21日17时整。对于低保家庭考生,请携带家庭低保证明于报名交费截止日之前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可免收报考费。交费后,请考生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以备资格复审。 6、未按照要求上传照片或交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7、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应达到4:1方可开考。特殊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公开招聘办公室商有关部门及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专业知识》分别各占50分。 因岗位条件要求特殊,报考市文化局、市广播电视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的《专业知识》考务工作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根据聘用岗位特点,可以采取闭卷考试和情景模拟、技能测试等一种方式或多种方式进行考试。《专业知识》考试方案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确定,报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批准。其 他招考单位的《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专业知识》的考务工作均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笔试不指定教材和复习范围,《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专业知识》考试时间、地点通过包头人事人才网另行通知。 2、加分因素: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的考生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在包头市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以及“社区民生志愿者”,考核合格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考生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招聘岗位学历条件要求是研究生的不再进行加分)。以上加分可以累计。 符合上述加分因素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有关证书和材料到公开招聘办公室进行审核确认后,方具有加分资格。具体审核确认时间通过包头人事人才网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笔试总成绩在包头人事人才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 3、资格复审:各招聘岗位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范围人数1:3的 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考生。同时市人事局会同主管部门和各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范围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对弄虚作假、伪造证件(证明)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通过包头人事人才网另行通知,复审合格的考生,交纳面试费50元。 4、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相应能力。面试时,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为1:1的岗位,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参加面试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考核范围;如果同试题同考组面试考生仅为1人时,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核范围。面试由市人事局和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通过包头人事人才网另行通知。 面试工作结束后,面试成绩在包头人事人才网、包头党建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 5、总成绩计算:按笔试占总成绩的50%、面试占总成绩的50%的标准,加权计算总成绩。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及该岗位计划聘用人数与进入考核范围人员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三)考核与体检 1、 考核工作由主管部门及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核,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市人事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资格,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2、体检由主管部门及各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在公开招聘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具体体检时间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在包头人事人才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 (五)聘用审批 对公示名单无异议者,按规定要求,由拟聘用人员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3份,经用人单位审核后报市人事局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对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尚在聘用期内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其解除合同的,一律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本简章由包头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请各位应聘者近期随时留意包头人事人才网(www.btrs.gov.cn)有关招聘工作的通知。 咨询电话: 0472-5154993 监督电话: 0472-5120509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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