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凡 发表于 2010-11-6 16:57:53

佛山市投资促进中心招聘政府辅助服务聘用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佛山市投资促进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辅助服务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人数岗位:外资管理辅助服务聘用人员1名。二、招聘条件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要求商务管理、经济管理、国际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统计学及相关专业毕业;2、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佛山户籍,男女不限。3、有较好写作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有乐于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善于沟通,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及应变能力。三、聘用方式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期为1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胜任工作者,合同期满后,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聘用合同。四、招聘程序1、报名(资格审查)事项:(1)报名时间:10月8日至10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2)报名地点:佛山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人事教育科(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35号506室)。(3)联系电话:83323209、83808076,传真:83323209、83355269。2、报名要求:报考者持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关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由佛山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人事教育科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事项。3、考试事项:(1)笔试:主要是对考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公文写作水平进行测试。(2)面试: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及岗位需要进行总体评价。(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4、体检和考核: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以确保聘用人员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身体素质。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替补。五、招聘管理及薪酬拟招聘人员报市人事局批准后,按照《关于印发佛山市政府聘用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佛府124号)和《关于印发佛山市招考政府聘用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佛人字103号)文件规定,由佛山市投资促进中心与确定的辅助服务聘用人员签订《佛山市政府聘用人员合同书》,并办理相关手续,薪酬按佛山市人民政府(佛府57号)文件执行。首次聘用期为1年,试用期2个月,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月薪2200元。试用期薪酬按月平均薪酬的80%标准计发。
附件:佛山市投资促进中心招聘辅助聘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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