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凡 发表于 2010-11-4 00:40:38

2010年下半年绵阳市涪城区直接考核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解决涪城区卫生系统各医疗卫生单位急需的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川人办发354号)文件和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绵阳市人事局《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绵人发18号)精神,经涪城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涪城区卫生系统2010年下半年直接考核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二、招聘名额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CT诊断工作人员2名,其中绵阳市人民医院1名,绵阳市肿瘤医院1名。三、招聘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3、岗位所需的条件: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医学影像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士学位),年龄30周岁以下(198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医学影像执业医师资格证书;4、愿意在招聘单位工作满最低服务年限(5年);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①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②曾开除公职的;③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④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⑤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在处分期内的;⑥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四、招聘方式采取直接考核方式进行招聘,由主管部门负责。五、报名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1、报名时间:2010年11月2日至11月10日2、报名地点:涪城区卫生局政工人事股(地址:绵阳市健安街3号,联系电话:0816-2213704)3、考核费:80元/人4、报名手续:①应聘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含执业资格证书),同时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2寸彩照三张(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及报考单位),填写报名登记表,并缴纳考核费。②报名者于2010年11月12日到涪城区卫生局政工人事股领取准考证(不得代领)。六、考核考核小组对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七、体检及考察(一)体检考核结束后,分招聘单位和岗位,根据考核成绩确定与招聘人数等额的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后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由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费由考生自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5日内申请复查一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成绩分招聘单位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二)考察体检合格后,由区人事局会同区卫生局按规定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以调档审查为主。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八、公示对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区人事局在涪城政务网www.myfc.gov.cn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考核成绩、拟聘岗位等,并公布区纪委、区人事局的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九、聘用(一)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所有拟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报到,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二)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聘用管理。十、招聘工作纪律(一)为保证我区直接考核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顺利进行,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咨询电话:0816-2266697(区人事局)监督电话:0816-2240345(区监察局)十一、本简章由涪城区人事局、涪城区卫生局负责解释。附:2010年下半年涪城区直接考核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二0一0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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