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理工学院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四川理工学院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根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对省属高等院校教师、科研、教辅专业技术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复函》(川人函〔2009〕98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的我校2010年度“教学、科研、教辅人员公招计划”(川人社办发80号),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四川理工学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补充到学校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下同]和四川理工学院网[www.suse.edu.cn,下同]发布)。[www.scpta.gov.cn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四川理工学院座落在享誉国内外的恐龙之乡、千年盐都、南国灯城——四川省自贡市,是四川省人民政府领导、四川省教育厅主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本科院校。学院创建于1965年,其前身是原华东化工学院(现华东理工大学)西南分院,具有40余年本科办学历史。学校有4个省级本科人才培养基地、5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18个省级重点科研平台、16个科学研究机构,是四川省“一号工程”建设基地、四川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四川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示范科研单位”。2007年学校接受了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优秀成绩。学校设有13个二级学院、2个教学部和1个继续教育学院,设汇东、黄岭和营盘3个校区,校园占地2400余亩,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5000余人。为适应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加快我校发展步伐,特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0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且具有硕士学位的(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不受全日制限制),并完全符合《四川理工学院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专业、学历、年龄等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2010年7月31日之后毕业的硕士研究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人员应聘请查阅四川理工学院人事处网站相关人才需求信息。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GCD,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和《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12号)要求。(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所需的其它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四川理工学院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考生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学历学位”和“学科专业”两栏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6)符合《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有关回避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为编制内招聘,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招聘名额为15名,具体岗位见《四川理工学院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缴费、公布岗位调减及退费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理工学院网(www.suse.edu.cn),报名时间为2010年10月20日至10月24日24∶00止。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凡多岗位报考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四川理工学院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
网上资格审查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由学校安排专人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报名表》进行审查,并及时将审查结果通过学校网站反馈报考者。网上资格审查的结果和考生所填《报名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的依据,考生最终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学校面试资格审查、资格确认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的结果确定。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二)缴费
通过网络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的规定,于2010年10月29日16:00前到四川理工学院人事处缴纳笔试费50元,确认后即可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有效报考人数(以缴费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学校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岗位的情况,于2010年10月30日在学校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四)退费
因岗位调减或取消且已缴费的考生请于2010年10月31日16:00前到学校人事处签字确认后,领取所缴纳的笔试费。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要求,本次公招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考试总成绩按以下办法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面试成绩7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采用集中开卷考试方式,笔试内容为编写教案。笔试主要考核报考者对知识的掌握程度、应用知识的能力及编写教案的能力。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地点在四川理工学院汇东校区(自贡市汇兴路学苑街180号)教学大楼进行。笔试具体的考务工作,由学校人事处负责并按照《四川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细则》(川人发〔2006〕34号)的规定组织实施。2、笔试范围。笔试的考试范围按岗位确定,具体范围和复习参考资料参见附件2。
3、笔试时间。定于2010年10月31日在四川理工学院汇东校区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且后果自负。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总成绩于2010年11月2日在学校网站公布。报考者登陆四川理工学院网站,输入报考时的注册账号可查询笔试总成绩。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当天登录我校网站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当天回复。
5、政策性加分。按照我省《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务于2010年10月29日16∶00前将服务所在地县及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交四川理工学院人事处黄丹梅同志(地址:四川理工学院汇东校区(自贡市汇兴路学苑街180号)行政中心407室,联系电话0813-5505816),以便审查。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教师岗位面试采用专业试讲加专业答辩方式,实验岗位面试采用专业技能测试加专业答辩方式。
面试成绩=专业试讲或专业技能测试(60%)+专业答辩(40%)
2、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学校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10年11月3日8:00在学校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10年11月5日9:00至18:00。面试资格审查地点:四川理工学院人事处
参考人员请按照规定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四川理工学院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份(请在四川理工学院网上自行打印并张贴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报考思政教师(辅导员)岗位的考生,须提交中共党员证明材料。
(5)报考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工程方向)的考生,须提交本人硕士毕业论文全文、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原件和就读硕士研究生期间的学业成绩表。
(6)职称证书及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各项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7)研究生期间的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未按要求提供考试资格复审材料中1、2、3、4、5项的以及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由学校通过相关高校或省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学科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学科专业的视为学科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学校根据报考人员在《报名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学校人事处发给面试通知书。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因面试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5、面试主要范围。教师岗位面试采用专业试讲加专业答辩方式,实验岗位面试采用专业技能测试加专业答辩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1)教师岗位通过现场专业试讲,专业知识答辩方式,重点考核报考者语言表达、教态、教学方法、专业知识运用等方面的能力。面试试讲时间为25分钟,专业知识答辩为10分钟。
(2)实验岗位通过现场专业技能测试、专业答辩方式,重点考核报考者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为25分钟,专业知识答辩为10分钟。
(3)教师岗位专业试讲和实验岗位专业技能测试的范围,在《四川理工学院2010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实验岗位复习参考教材》确定的范围内产生。2010年11月5日由报考者在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时现场抽签确定专业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题目。专业答辩题目在专业试讲或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由考生在面试现场抽签确定并随即进行专业答辩。
6、面试成绩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在考试现场给出,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学校于三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上公布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学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下同。
(二)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和《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12号)执行。(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学校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学校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核
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报考资格以及相关人事档案材料的真实性进行确认。对考核和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且后果自负。由此出现的空额,按某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某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学校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学校网站上公示7天。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毕业院校、专业、学历、职称、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公示的拟聘人员因弃权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校通知其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2、毕业两年来尚未就业的普通大专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未就业证明。3、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学校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我校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公招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学校凭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确认复函,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十、纪律与监督
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一、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0813-5505816(四川理工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813-5505821(四川理工学院监审处)
028-86111182(四川省教育厅纪监处)
附件:
1、《四川理工学院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四川理工学院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复习参考教材》
3、《四川理工学院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四川理工学院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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