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10年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经国家公务员局批准,决定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5名聘任制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职位
市金融服务办公室市属金融国资国企运营监测及分析职位(银行业、保险业)聘任制公务员1名
市金融服务办公室市属金融国资国企运营监测及分析职位(证券业)聘任制公务员1名
市金融服务办公室股权投资企业管理和发展职位聘任制公务员1名
浦东新区金融服务局新兴金融战略规划及研究职位聘任制公务员1名
浦东新区金融服务局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职位聘任制公务员1名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遵规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四)熟悉现代金融企业经营管理方式,在金融领域有一定的从业经历,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改革创新和市场应变能力,业绩突出。
(五)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测评、考察体检、决定聘任等阶段。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为9月13日9:00至9月30日18:00。
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市金融服务办公室聘任制公务员职位的,可登录上海金融网(http://sjr.sh.gov.cn)报名;应聘浦东新区金融服务局聘任制公务员职位的,可登录浦东新区人才网(http://www.pdhr.com)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
应聘者10月7日18:00之前,应及时将以下材料(提供中文版)邮寄到职位招聘单位:1、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工作证、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明书复印件各1份;2、个人简历、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相关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留学证明)各1份;3、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片两张。报名材料使用A4型纸打印或复印。报名材料不再退回。
应聘者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真实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市金融服务办公室、浦东新区金融服务局分别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向社会公告报名号。
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应聘者不满8人的职位,不再进行后续招考工作。
(三)考试测评
1、笔试。笔试安排在10月下旬。主要测试应聘者胜任招聘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2、履历分析。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材料,由聘任单位进行履历分析。笔试成绩与履历分析按70%:30%的比例计算总分,前5名者进入面试,并向社会公告报名号。
3、面试。11月中旬,组织面试。应聘者按照通知要求,持相关有效证件、证书原件等,到聘任单位进行面试。根据面试成绩,每个聘任职位的前3名为考察对象,并向社会公告报名号。
(四)考察体检
按照有关规定和招聘职位的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并在指定医院安排体检。
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提出拟聘任建议人选。如无合适人选,该职位可空缺。
(五)决定聘任
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对拟聘任人选进行聘前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聘任问题的,经聘任单位与拟聘任人选参照市场标准协商一致后,签订聘任合同,薪酬待遇在合同中确定。
四、招聘的组织机构
公开招聘工作由市公务员局统筹协调,市金融服务办公室、浦东新区公务员局和金融服务局分别具体组织实施。
在招聘过程中,我们承诺为各位应聘者保密。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监督,设立监督电话:(021)64333772;举报网址:http://www.shanghai12380.gov.cn。
本公告由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地址:上海市高安路19号。联系电话:(021)24022536,传真:(021)64373977,邮政编码:200031。
上海市公务员局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2010年9月13日 {:5_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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