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应届毕业生的档案问题
本人是2010年大专应届毕业生,由于学校不负责保管档案,将档案当放到人才中心保管,请问,报考政法干警不一定完要把档案放在学校吧,只要未就业就行?请高人帮忙回答 本人是2010年大专应届毕业生,由于学校不负责保管档案,将档案当放到人才中心保管,请问,报考政法干警不一 ...有点炫 发表于 2010-6-28 23:42 http://www.110bbs.net/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是可以的,具体你可以看一下湖北的公告解释
一、招录计划
全省招录名额共837名。其中,全省基层法院100名;基层检察院42名;基层公安机关600名;基层司法局(所)95名。
部分县(市、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面向符合报考条件且具有本省户籍的退役士兵;部分职位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2008年和2009年,户籍和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原学校可按应届毕业生派遣的毕业生,及按照国家规定视为应届毕业生的人员);部分职位定向招录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 谢谢凡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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