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河南省特岗教师岗位计划实施工作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编办
关于做好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
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
2010年河南省特岗教师岗位计划实施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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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编办
关于做好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
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办,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要求和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9〕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0〕3号)(以下简称“特岗计划”)精神,现就做好2010年我省“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特岗计划”实施工作
2009年全省选拔万名特岗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给我省广大农村学校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促进了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对加强我省农村教育工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都发挥了重要作用。2010年我省将继续实施“特岗计划”,招聘一批优秀大学毕业生为特岗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特岗教师招聘的对象、条件、范围、待遇等有关政策与去年一样,保持不变。各地要高度重视,做到认识到位、政策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确保2010年“特岗计划”顺利实施。
二、严格标准,精心组织特岗教师招聘工作
2010年我省特岗教师招聘工作于4月份启动实施,7月底前完成招聘工作,确保新聘用特岗教师秋季开学时上岗任教。一是各地要尽快摸清拟设岗县(市)教师队伍实际情况和需求,充分考虑教师学科结构分布、年龄结构等因素,按需合理配置,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加强紧缺学科教师的补充。二是今年的特岗教师招聘仍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办《关于印发〈河南省200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教师〔2009〕82号)精神开展实施工作。各地、各高校在特岗教师招聘过程中,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和“严格执行政策,严格招聘计划,严格招聘程序,严格招聘纪律”的要求,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整个招聘工作平稳有序。三是加强特岗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省教育厅将采用网上远程培训的方式,统一组织拟聘特岗教师参加岗前培训,主要内容是师德教育、新课程理念、教材教法,以及履行岗位职责的基本要求等。四是认真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对已聘用但不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的特岗教师,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依据相关程序免试免费认定教师资格,确保特岗教师持证上岗。 三、加强特岗教师管理服务,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
各地要切实加强特岗教师的教育、管理、考核工作,定期督查特岗教师工资待遇等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确保特岗教师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方面与当地其他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各地要提前谋划,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为将来特岗教师留在本地学校继续从教创造条件。
四、做好2010年“特岗计划”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衔接工作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2009〕5号)精神,从2010年开始,要将“农村硕师计划”与“特岗计划”相结合,录取为“农村硕师计划”的研究生可同时应聘为特岗教师。2010年我省“农村硕师计划”经过自愿报名、择优推荐、复试录取等环节,从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信阳师范学院共招聘209名优秀大学应届毕业生,这部分学生已经与有关的项目县签署了就业协议书,志愿到我省扶贫开发重点县工作,支援我省农村教育事业。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这部分人员不需要参加今年全省统一的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可直接招聘为2010年特岗教师。请有关设岗县(市)做好招聘这部分人员为特岗教师的有关衔接工作。
五、加大宣传,引导和吸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
各地、各高校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宣传实施“特岗计划”的重大意义和有关政策,动员和鼓励更多的优秀高校毕业生报名应聘特岗教师工作。要把计划的实施与促进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结合起来,教育和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动员和组织好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应聘特设岗位教师的工作,鼓励他们到基层和艰苦的地方去建功立业。特别是各高等师范院校,要注重加强学生的教师基本技能教育,增强毕业生适应基础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六、抓紧时间做好2010年“特岗计划”岗位申报工作
各设岗县(市)教育、财政、人事、机构编制部门要根据当地教师队伍整体缺编情况和学科结构等因素,在省辖市指导下,共同研究提出本县(市)分学段、分学科岗位需求计划,报县(市)级人民政府同意盖章后,报省辖市教育、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编制部门审核盖章后,统一汇总上报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共同审核确定,一并与招聘办法向社会公布。请各省辖市对所辖设岗县(市)申报计划汇总审核后,认真填写《河南省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岗位设置计划申报表》(见附表)并加盖公章,连同各设岗县(市)人民政府申报需求计划的报告,一并于5月7日前上报省教育厅。
2010年我省特岗教师招聘名额、设岗县(市)、具体招聘办法和分县(市)岗位设置将另行通知,届时将通过河南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haedu.gov.cn/)和河南省特岗教师招聘网站(http://tgzp.haedu.cn/)等向社会公布。
河 南 省 教 育 厅 河 南 省 财 政 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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