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之家 发表于 2010-5-25 14:35:21

广州市旅游职业学校2010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广州市旅游职业学校创办于1973年,是全国最早创办的全日制公立旅游学校之一,隶属于广州市教育局管理。学校主要为广州地区及珠三角地区旅游服务业培养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员。办校37年来为旅游服务业和社会各界输送了成千上万专门人才,被誉为“粤菜厨师的摇篮”、“旅游人才的黄埔军校”。因学校发展需要,现公开招聘人员如下:
一、拟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与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公开招聘岗位、人数如下:

系列
招聘岗位
数量
资格条件

教师
1、烹饪教师
2
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烹饪、餐饮管理、酒店管理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和持有国家颁发的四级/中级以上烹调师职业资格证,35周岁以下。
2、广州市户籍者,具有同上专业学历并持有烹饪专业中级技术职称证,或持有国家颁发的二级/技师烹调师职业资格证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持有国家颁发的一级/高级技师烹调师职业资格证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

2、烹饪实习指导教师
2
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烹饪、餐饮管理、酒店管理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持有国家颁发的三级/高级以上烹调师职业资格证,35周岁以下。
2、广州市户籍者,具有同上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并持有国家颁发的一级实习指导教师职称资格证,或持有国家颁发的二级/技师烹调师职业资格证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持有国家颁发的一级/高级技师烹调师职业资格证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
取得现学历前的中专或大专学历是同上相关专业,且有从事中职、技工烹饪教学工作者优先。

年龄要求
35周岁以下即:1976年1月1日后出生人员;
40周岁以下即:1971年1月1日后出生人员;
45周岁以下即:1966年1月1日后出生人员。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文)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以下条件:
1、应聘教师岗位的必须具有国家教育部门颁发相应等级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者,要求在入职一年内必须取得,否则不可按期转正);
2、应聘实习指导教师岗位的必须具有国家教育部门颁发的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
3、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聘需具备“穗府72号文”规定的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是已婚的,其配偶无广州市常住户口的也必须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4、广州市、区(县级市)所属公办等学校教师应聘,需有原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二、应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6月18日至20日(星期五、六、日,每天上午9:00—11:30时,下午14:00—16:00时)。在广州市旅游职业学校(前进校区)现场接受报名,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前进路云桂大街5号。
经通过资格审查后,学校将发出笔试准考证。
(二)报名应交材料
1、应聘者需提供以下材料:相关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户口证明、身份证、未婚证明或结婚证(已婚者须附计生证明)、业绩成果等原件材料(上述证件材料须同时递交复印件),个人简历或就业推荐表(贴照片),在职人员的单位同意应聘证明,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
2、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报名、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笔试、面试地点与时间:
1、地点:广州市旅游职业学校(前进校区)。
2、笔试时间:2010年7月3日上午9时至11时。(参加笔试时要带齐准考证、身份证及考试所需用品。)
3、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待定。
(四)考试的范围及方法:
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持有国家颁发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含一级/高级技师烹调师职业资格证>人员可以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程序,同时不占用面试入围名额。)
1、考试内容
专业考试笔试和面试内容包括:①学生管理及职业道德等常识;②相关专业学科知识内容;③教育教学理论素质(包括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教学理念)内容;④学科教学综合素质(包括学科教学常规、专业技能、教学技能、教学方法)。
2、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笔试成绩在广州市旅游职业学校网上公布。
3、面试
(1)面试形式:包括面谈和试教。
(2)面试对象人数按招聘专业岗位数1:5确定,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名单。
(3)面谈与试教的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其中,面谈与试教成绩分别占面试总成绩的40%和60%,试教采用讲课及技能实训课两种形式进行(应以多媒体课件形式讲课,其中讲课:包括说课与课堂授课,并提交讲课内容的教案)。
(4)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80分。
面试成绩在广州市旅游职业学校网上公布。
(五)体检:在面试总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应聘者体检费用与用人单位各负责一半,体检不合格的应聘者体检费自负;如需复检,复检费用由应聘者负责。
(六)考核: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
考生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在替补人选中补选。
广州市旅游职业学校网址:www.gztschool.com
联系电话:84230279,联系人:李老师、林老师
学校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前进路云桂大街5号
邮政编码:510220
可乘坐公交车:5、14、44、88、93、129、192、272、276、823及地铁2号线(江南西站)
本公告有关条款最终解释权在本校。



广州市旅游职业学校
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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