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考试网上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委组织部,省直有关单位,各普通高等院校:根据《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组通字〔2008〕18号)、《关于下达2010年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选聘名额的通知》(组通字〔2010〕22号)和《湖南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细则》(湘组发〔2009〕5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数量与方式
中共中央组织部决定,全国2008年至2012年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选聘计划由10万名增至20万名。根据中组部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省2010年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2000名。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省市双向计划、学生定向报名、全省统一考试、市州面试预录、省里综合调配、全省统一公示的方式进行。
各市州选聘名额在市州申报、省委组织部调节的基础上确定如下:
市州计划数额市州计划数额
长沙市165张家界市95
衡阳市160益阳市150
株洲市150郴州市160
湘潭市80永州市150
邵阳市160怀化市150
岳阳市160娄底市120
常德市150湘西自治州150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应届和往届毕业(2008年、2009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重点选聘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学生干部、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优秀高校毕业生,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以报考。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中共党员比例应分别达到80%以上。鼓励高校毕业生回原籍应聘。选聘报考的基本条件是: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2.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学习成绩良好,本科或研究生毕业必须获得相应学位。
3.身体健康。
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团中央等部门组织到农村基层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活动期满的人员,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可报名应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选聘程序
1.确定计划。各市州根据本地实际,向省委组织部申报选聘名额计划。省委组织部根据中组部下达选聘名额和市州上报计划统一安排、调剂,确定并下达各市州选聘计划。
2.公告和宣传发动。省委组织部将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有关政策要求,对选聘计划和政策予以公告,公告将于5月初通过《湖南日报》、湖南领导人才网、湖南人才网、湖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湖南红网、湖南红星网等媒体予以发布。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分别设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政策咨询热线电话。各高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向本校毕业生进行宣传动员,要将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有关政策和办法纳入毕业生就业指导教育课程。
3.个人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通过湖南领导人才网(www.hnleader.gov.cn)的在线报名系统,按志愿分市州定向报名,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和缴纳报名费。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20日至5月30日,5月30日下午5:00报名截止;为引导慎重报考,避免高缺考率,造成浪费,今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笔试收取报名费50元/人。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和所报考市州委组织部在网上进行,往届和省外应届毕业生在面试时还须进行资格复核。初审结果查询时间为5月22日至6月2日,初审合格的考生于6月8日至6月10日到湖南领导人才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5.笔试。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时间为6月14日下午3:00-5:00。本次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内容参照《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侧重农村基层实用知识。笔试科目设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个科目。
6.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在6月下旬进行,由各市州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根据笔试成绩,分市州按照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按5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
面试时,往届和省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携带大学毕业证书(暂未领取大学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携带学生证)、身份证以及经就读高校和毕业后有关单位党组织审核、盖章的《湖南省2010年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报名推荐表》(见附表1,该表在湖南领导人才网报名系统中生成、下载)进行资格复核。
7.体检。根据综合成绩,按照选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替补。体检工作由所报考市州的党委组织部组织到指定医院按公务员录用要求进行,体检时间原则上在面试之后立即进行。
8.考察。在体检期间同时进行考察,对体检合格对象按1:1的比例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大学生的德才表现,包括政治表现、学习态度、学习能力、组织能力、纪律观念、身体状况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对象在湖南领导人才网下载《湖南省2010年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考察鉴定表》(见附表2)。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进行考察;省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可由选聘市州组织实地考察,也可以函调方式进行考察;往届毕业生可由选聘市州组织实地考察,也可由毕业生本人向原就读高校党委组织部和现工作单位党组织同时申请考察,没有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没有党组织的,可向原就读高校党委组织部和居住地党组织或父母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时申请考察。负责考察的党组织要认真填写考察鉴定表,并在考察鉴定表末尾签具经办人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备选聘单位进行核查。
9.预录。各市州委组织部综合体检和考察情况,提出预录名单,报省委组织部综合、审核。如需要跨地区调剂,由省委组织部根据毕业生志愿进行调剂。
10.公示。省委组织部将审核合格的对象在《湖南日报》、湖南领导人才网、湖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统一进行公示。
11.缺额补选。如果需要补选的,原则上由市州委组织部按计划数进行补选,补选对象必须在面试对象中挑选。省委组织部部务会审定聘用名单以后,不再作任何形式的补选。
12.决定聘用。各市州委组织部综合公示情况,研究提出聘用人员名单,报省委组织部部务会审定。各市州委组织部根据应省委组织部审定的聘用人员名单,及时与选聘对象签订聘用协议,如选聘对象违约,按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3.培训上岗。由各市州委组织部于7月份对选聘的高校毕业生统一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5天。培训内容主要是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基本知识,本地新农村建设情况和乡风民俗,开展农村工作的基本方法、党团工作基本方法等。培训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做到课堂辅导、经验介绍、座谈讨论与实践培训相结合。采取请优秀的乡村干部传授经验、请大学生村干部先进典型介绍体会、组织到本地先进村或培训基地实践考察见习等方式,帮助他们掌握群众工作方法,尽快进入工作角色。培训期间,各市州委组织部要明确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分配去向,并报省委组织部备案,培训后由县市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到岗上任。
四、组织领导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使命光荣、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扎实工作,确保选聘质量,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各高校要广泛宣传动员,积极引导鼓励毕业生应聘,可以通过召开动员大会、校园媒体、请在任的大学生“村官”作报告、在任的大学生“村官”与毕业生面对面交流等方式进行宣传动员,对中共党员毕业生,要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党员会议,学习有关文件,宣传到每名党员。要完善制度,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严肃纪律,选聘一批德才兼备的优秀毕业生到村任职,注重选聘适合农村基层工作需要的高校毕业生。在具体工作中,要抓紧时间,讲究效率,耐心细致,优质服务。要组织安排好选聘录用后续工作,做好毕业生户口、档案、党团组织关系转移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切实为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提供支持和服务。
联系电话:0731-82219757;传真:0731-82218363;电子邮箱:hnjczzj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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