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之家 发表于 2010-5-5 10:57:56

北京市丰台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精神,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丰台区教育委员会定于2010年4月3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身心健康,有良好的师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北京市非农业户口;
(四)具有一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业绩突出者可以适当放宽;
(五)具备招聘岗位相应的学历要求,专业对口,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
中、小学教师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高、初中教师要求前学历;高中教师优先录用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后续学历须业绩突出),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六)应聘教师岗位须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成教、职高专业课教师还应具有本专业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其他岗位也需具有相应的从(职、执)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时间及方法
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本人到现场审核资格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流程
1、网上提交报名表。请应聘人员于5月6日前将电子版报名表发至丰台区教委人事科邮箱(ftjw2010gkzp@sohu.com)
2、本人须于5月10日(星期一)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核。
3、审查通过人员,盖章后领取《准考证》
(二)报名时间
2010年5月10日上午08:30-11:30
下午13:30-16:00
(三)报名地点:
丰台区职工大学(丰台区望园东里23号)
(四)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1)
2、身份证、户口本(卡)、毕业证(含前、后学历)、学位证;
3、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从(职、执)业资格证书;
4、同底版2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黑白彩色均可);
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
三、考试
(一)笔试
主要测试从事应聘岗位工作的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包括心理健康水平和管理能力、协作与服务意识、认知与写作能力等职业综合能力。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设合格分数线,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者不再进入专业知识考核程序。
(二)专业知识考核
申报教师岗位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对专业能力、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在指定的教材和规定时间内完成一篇教学设计,并按教学设计的内容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授课。
申报会计、校医等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也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相应专业的专业能力、工作实绩进行考核。
(三)面试
根据笔试和专业知识考核成绩之和,按照每个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由丰台区教委另行通知。
四、体检
考生笔试成绩、专业知识考核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30%、30%、4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并确定综合成绩的合格分数线。按照与招聘岗位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到低排名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五、成绩查询
应聘人员可登录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网址:http://rsj.bjft.gov.cn)

咨询电话:63811970监督电话:63258398

附件:
1、《丰台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2、《丰台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在线查看,点击下载

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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