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之家 发表于 2010-5-5 10:56:40

湖南省桂阳县2010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充实我县农村中小学校教师队伍,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农村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数及编制性质
1.农村初中教师24名,其中物理、化学、生物、英语教师各6名;农村小学教师76名,其中语文、数学教师各10名,英语教师16名,信息技术、体育教师各5名,音乐、美术教师各15名。
2.编制性质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二、招聘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82年5月1日至1992年5月1日之间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应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0岁(1980年5月1日以后出生)。
2.初中教师具有相应学科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具有相应学科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
4.热爱教育事业,服从工作安排,愿意在我县长期任教,安心在农村学校连续任教五年以上。
5.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近三年内招聘录用后自动放弃聘用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时间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2010年5月11日至5月21日,报名地点设桂阳县人事局477室。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学历证书、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照片3张;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就业推荐表;在职人员参加公开招聘考试的,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人员报名与参考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每人交纳考务费300元。录用计划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小于1:3,低于1:3比例则相应调整招聘计划。
四、考试
1.笔试。笔试时间为2010年5月29日上午。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总成绩为100分(公共知识占20%,专业知识占80%)。公共知识笔试涵盖政治、经济、法律、管理、公文写作以及科学技术、国情国力与人文知识等内容。专业知识应聘小学教师的为我县现行小学、初中相应学科教材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应聘初中教师的为我县现行初中、高中相应学科教材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考试命题标准:应聘小学教师的考试标准不低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标准,应聘初中教师的考试标准不低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标准。
2.试教。参加试教的人选,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试教内容为毕业学年现行相应学科教材。试教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核及公示
1.体检。试教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占50%,试教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并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待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体检按2010年新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实施。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复检申请自通知体检不合格起七天内提出,逾期不提出复检申请的,作自动放弃复检处理。复检只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负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考核。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按《湖南省公务员录用考核试行办法》实施。遇有考察不合格者不再递补考察对象。
3.公示。笔试、试教、体检、考核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按相关要求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相应的合格人员名单,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对象。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有关规定到人事编制部门办理聘用手续。
咨询电话:桂阳县人事局:4470622
桂阳县教育局:4470107

桂阳县人事局
桂阳县教育局
201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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