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民族学院2010年公开招聘98名人员方案
贵州民族学院创建于1951年5月17日,是新中国创建最早的民族院校之一,隶属贵州省人民政府,是贵州省重点建设的高校,是贵州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民委共建高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4号)、《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理程序的通知》(黔人通200号)文件精神,经贵州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批准,2010年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教学、科研、教辅、实验、行政等人员98名。为确保我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招聘原则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原则。二、招聘职位及条件1、拥护中国GCD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3、身体健康,适应拟任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5、年龄18周岁以上(1992年1月1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岁(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6、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201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7、招聘职位及相关资格条件见《贵州民族学院2010年招考专业需求信息》;8、要求本科学习阶段和研究生学习阶段的所学专业知识同类别。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及联系人1、报名时间:2010年5月6日—2010年5月16日。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3、报名地点(1)网上报名,邮箱为rsc_ljh.student@sina.com。(2)现场报名,5月6、7日两天报名地点在贵州省人才大市场(贵阳市毓秀路),5月8日—5月16日(周六、周日不休)报名地点在贵州民族学院人事处(贵州民族学院办公大楼5楼524室)。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贵州民族学院人事处:吕映红梁俊华;联系电话:0851-3613309,3610231。(二)报名事项1、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本次招考对象为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以及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具体学历、学位要求见《贵州民族学院2010年招考专业需求信息》)。原则要求省内应聘人员需进行现场报名和填写《贵州民族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并提交报名所需材料;省外应聘人员可通过在网上填写《贵州民族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并电邮到指定电子信箱进行报名。应聘人员《贵州民族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上信息填写不完整、不真实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代为填写的,视同本人填写。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必须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供现场所需的全部材料。若网上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取消其报名资格。2、报名所需材料(提供原件,交复印件)。(1)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2)本人简历、毕业生推荐表、外语、普通话过级、获奖证书复印件、论文(论著)及科研成果目录和复印件等应聘材料;(3)学历、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4)在职应聘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中小学教师需提供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5)现场报名人员提供一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网上报名人员提供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照片1张;(6)应聘学生辅导员岗位的应提供有关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及学生工作部门提供的担任学生干部的证明;3、报名费。硕士、中级职称及其以下人员交报名费90元,博士、副高职称及其以上人员不交报名费。4、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三)资格审查及公布审查结果根据招聘职位的要求,由我校人事处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若单个招考职位的报名人数与单个招考职位的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对职位招考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我校将于2010年5月18日在贵州民族学院(www.gznc.edu.cn)网站上公布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省内应聘人员需现场缴纳报名费确认,省外应聘人员需在5月22日前(以电汇日期为准)将报名费电汇至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民族学院人事处李黎老师收,邮编550025(汇款单上需注明应聘人员的姓名、应聘岗位及报考岗位代码等相关信息),逾期未将报名费电汇至我处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能参加招考。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四)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符合考试条件的应聘人员于2010年5月20日—21日到贵州民族学院人事处领取准考证。(五)考试考试包括笔试、试讲(实践操作考核或面试)、计算机操作考核,除参加笔试外,报考A类职位的应聘人员参加我校各用人部门组织的试讲或实践操作考核,报考B类职位的应聘人员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计算机操作考核和面试。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A类职位笔试成绩按40%、试讲(实践操作考核)成绩按60%计算;B类职位笔试成绩按30%、计算机操作考核成绩按20%、面试成绩按50%计算。报考要求为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职位的应聘人员不参加笔试,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面试、试讲和考核。由面试、试讲成绩、考核和体检结果来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并无异议后,按照国家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来源:gaoxiaojob.com其他应聘人员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试讲或实践操作、面试和考核以及到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1、笔试笔试时间:2010年5月22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贵州民族学院15号综合教学楼;报考A类职位的应聘人员笔试内容包括:本学科的基础知识、重点知识和前沿知识。报考B类职位的应聘人员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测试(含高等教育法,基础写作等综合知识)。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2、计算机操作考核报考B类职位的应聘人员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计算机操作考核。考核时间:2010年5月22日下午14:00—15:00;考核地点:贵州民族学院计算机网络中心机房;考核内容:Windows系统基础操作、Office办公自动化操作。3、试讲或实践操作根据应聘人员笔试和计算机操作考核成绩,A类职位按笔试成绩(B类职位按笔试成绩和计算机操作考核成绩)高低顺序及单个招考职位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报考A类职位的应聘人员参加试讲或实践操作考核;其中,教师职位和科研人员职位应聘者参加试讲,教辅人员职位和实验人员职位应聘者参加实践操作考核;报考B类职位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如遇某岗位进入试讲(实践操作考核或面试)人员末位考生成绩并列的,可同时参加试讲(实践操作考核或面试)。若参加试讲(实践操作考核或面试)的人员数与单个招考职位数达不到3:1比例的,其试讲(实践操作考核或面试)必须达到80分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时间:进入试讲(实践操作考核或面试)人员的名单,我校将于2010年5月25日在贵州民族学院(www.gznc.edu.cn)网站上公布;5月29—30日进行试讲(实践操作考核),5月31日进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范围: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举止仪表等;(六)体检参加体检的人员按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同一职位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所有应聘人员在招考过程中,如出现笔试、试讲(实践操作考核)、计算机操作考核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情况,不能进入下一环节。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核对象。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可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贵州省卫生厅《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黔人发4号)的规定执行,体检所需的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如发现有隐瞒病情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七)考核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贵州民族学院2010年新进人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核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如有考核不合格的,可按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在职应聘人员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其他应聘人员主要以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考核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在考察(考核)过程中发现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考核)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拟聘用资格: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0年应届毕业生。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3、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在近三年的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评定过“不合格”等次的人员。4、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5、截止2010年9月30日未能提供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6、经有关政策法规规定不能录用的人员。若出现考察(考核)不合格的,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环节。(八)公示招聘结果通过考试、体检、考核,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贵州人事人才网(www.gzrs.gov.cn)及贵州民族学院网站(www.gznc.edu.cn)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进入公示环节后不再开展递补工作。(九)办理聘用手续根据省人事厅的批复,对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贵州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明确权利和义务。以上专业引进的人员一经招考录用,在见习期(一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我校将予以辞退:(1)不能胜任岗位职责者;(2)隐瞒病情、病史者;(3)伪造学历者。同时,在工作服务期间,除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外,原则上应承担班主任或学生辅导员或行政工作二年以上(满足其中一项)工作经历,否则不得晋升上一级职务。四、纪律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工作人员和参考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参考人员取消考试录用资格。五、未尽事宜由贵州民族学院2010年新进人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特此公告
附件:1、 来源:高校人才网
《贵州民族学院2010年招考专业需求信息》2、《贵州民族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 贵州民族学院人事处二〇一〇年五月四日 要求真多{:5_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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