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押物品文件清单到底是一式几份?
扣押物品文件清单到底是一式几份?有没有做过这道题的,正确答案是两份还是三份?
法律法规有冲突啊。。。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扣押物品时,应当会同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扣押物品清单一式两份,写明扣押的理由,被扣押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特征,由办案人民警察和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签名后,一份交给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一份附卷。有见证人的,还应当由见证人签名。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修正) 第二百一十三条对于扣押的物品和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证人和被扣押物品、文件的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扣押物品、文件清单》一式三份,写明物品或者文件的名称、编号、规格、数量、重量、质量、特征及其来源,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一份交给持有人,一份交给公安机关保管人员,一份附卷备查。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对于扣押的物品和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扣押物品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 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 有人回答我的问题吗? 现实生活中是三份 {:5_557:} 两份,《公安基础知识》这本书里是两份。 好吧,就两份吧 除刑事案件里是3份,其他案件都是2份 书上是2份 如果有歧义,按书本上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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