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致2009级政法干警二学位新同学的欢迎信
致2009级政法干警二学位新同学的欢迎信同学:
祝贺您成为一名光荣的吉大学子!为方便您顺利来到这个温馨的大家庭中请您做好下列准备:
一、报到时间、地点、乘车路线
1、报到时间:2010年4月13日8:00——17:00。如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事先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延期入学时间最长为两周。若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联系电话:招生办0431-85166420、传真0431-85166226法学院0431-85166050)。
2、地点: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东荣大厦7楼法学院。
3、乘车路线:长春站乘6路到工农广场站下车转乘315路终点下车或在长春站乘轻轨到硅谷大街下车 ;机场乘龙嘉机场大巴在全安广场下车转9路到四分局下车转315路到终点下车。
二、报到时需携带材料
学生应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所在省法院法官管理处或检察院干部处介绍信,介绍信应按我校统一格式填写,具体见附件表;近期小二寸彩色正面免冠白底麻面照片八张;愿将户口迁入学校的高校应届毕业生,还需自带户口迁移证。
三、档案、定向培养协议书、户口及组织关系转移
1、因各省对考生档案的管理规定不同,请认真咨询本省的档案交接办法。所在省规定自带档案的,报到时须将档案交至法学院;统一邮寄档案的,报到时须向法学院递交所在单位出具的档案统一邮寄证明。(注:档案最好自带)
2、《定向培养协议书》由各省级政法机关印制。经省级政法机关和定向单位、学生本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学生在报到时交《定向培养协议书》一份,并由学院统一递交学校招生办公室。
3、被录取的高校应届毕业生,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若迁户口,须带户口迁移证、身份证,报到时交到所在学院主管部门。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日期、身份证号码不得涂改,其他项目如有涂改须加盖当地派出所经办人的名章。迁移证姓名和入学报到证姓名必须一致。迁移证须填写身份证号码,户口迁入的地址均为“吉林大学”。
4、报到时,党员须持地方县以上党委开具的转到吉林省高校工委组织部的介绍信。入学后,把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交到法学院党委。团员须持团员证,其团员档案直接交到法学院团委。
四、交费项目
1、宿费:住宿收费标准一般在1100—1200元/年·生。
2、行李费:根据国家教育部、吉林省《关于加强高校学生床上用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为防止“黑心棉”流入校园,确保社会稳定和学生身体健康,学校统一为新生准备具有质量保证能力企业生产的合格床上用品,并定期为您清洗被罩、床单、枕巾等用品,售价为380元/套,包括:棉被2.0m╳ 1.5m、褥1.9m╳ 0.9m(一套);纯棉被罩(白)2.1m╳ 1.5m(两个);纯棉床单(蓝白格)2.1m╳ 1.1m(两条);纯棉枕巾0.7m╳0. 4m(两条);枕套068m╳ 0.38m;枕芯0.65m╳ 0.35。上述床上用品可自愿购买。学生不得自带、自购没有省级专业纤检机构出具的合格质检报告和生产加工企业资质证明的床上用品进入公寓,确保学生健康安全。
3、体检费:新生入学时在校医院接受体检,新生入学体检费35元。因患不明原因疾病需进一步检查确诊的费用自理。学校将按照国家有关要求,为新生办理基本医疗保险,新生本人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长春市学生医疗保险主要支付符合规定的住院、意外伤害、门诊大病医疗费用)。
再一次提醒您仔细阅读以上注意事项,以免在办理入学手续时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吉林大学期待您的到来!
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0年3月26日
附件:
介 绍 信
吉林大学招生办:
兹有我省 市 (单位) 同志,已被我省政法系统招录为定向本科法学二学位培养公务员,现按贵校要求前去报到,请予接洽并给予办理入学手续。
特此证明
省(市)法院或检察院公章
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六日 {:5_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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