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凡 发表于 2010-3-10 12:27:06

浙江省德清县关于2010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的通知

经研究,2010年我县教育系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中招聘录用教师,采取择优签约录用和考试面试录用两种方式进行。
一、择优签约录用
(一)择优签约的对象和条件
1.德清籍2009、2010年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择优条件之一者,可以直接签约:
(1)2009年、2010年师范类毕业研究生(户籍不限);
(2)省级优秀毕业生;
(3)校级优秀毕业生或三好学生,并获三等奖学金及其以上1次;
(4)校级一等奖学金1次,并获二等或三等奖学金1次;
(5)校级二等奖学金2次,并获三等奖学金1次;
(6)GCD员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并获二等奖学金1次。
2.少数紧缺急需的职业类专业教师,可从2009、2010年单招单考高职师范院校本科毕业生(户籍不限),或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含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合格)的德清籍2010年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中择优录用,择优标准同上述条件。
3.2009年、2010年国家“211”工程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获三等奖学金1次及以上,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含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合格),户籍不限。
以上择优签约的对象均为尚未就业者。
(二)择优签约的要求和程序
优先鼓励符合择优条件的毕业生到农村学校,尤其是地理位置偏远、办学条件相对艰苦的学校工作。各级各类学校根据学科需求,在教育局核定有进人编制的前提下,学校对符合择优条件的应聘者进行考核(要求学校先上报考核方案,教育局派人参与考核全过程),考核合格的报县教育局资格复审,再签订录用协议(应聘者须提供相应的原始证件)。
(三)择优签约时间
2010年3月15日至2010年7月1日。
二、考试面试录用
1.报考对象:(1)德清籍2010年普通高校或单招单考高职院校的师范类本科、专科毕业生;(2)德清籍2008、2009年普通高校或单招单考高职院校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含2009年师范类专科毕业生);(3)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合格的德清籍2010年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4)德清籍2008、2009年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合格的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招录后必须签约到偏远学校工作,具体见招聘公告);(5)2008、2009、2010年特殊学校智障方向专业毕业的师范类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和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合格的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户籍不限);(6)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合格,且有工作2年及以上经验的2006、2007年师范或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户籍不限),允许报考与专业相符的职业类专业教师岗位(要求现工作岗位与需求的职业类专业教师岗位相符或相近)。
紧缺学科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允许外县籍2010年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报考。
以上报考对象均为尚未就业者(大学生村官除外,具体政策参照德人〔2007〕27号文件)。
2.报考岗位: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可选择报考高中、初中、小学的相应岗位,小教专业本科及专科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的相应岗位,学前教育毕业生只能报考幼儿园的相应岗位,特殊学校智障方向专业毕业生只能报考特殊学校相应岗位;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只能报考紧缺学科和职教类专业教师岗位。
报考的岗位必须与取得的任职教师资格相匹配,具有高段教师资格者可报考低段岗位。高中、初中、小学和职教类专业教师报考专业必须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3.报考办法:毕业生需填写报考志愿表。志愿表填写时分两块填报,一是按规定填报武康建成区学校(含民办)公布的学校需求岗位,二是按规定填报非建成区学校公布的学校需求岗位。同时注明在武康建成区学校未被录取的情况下,是否愿意到非建成区学校任教,是否服从按原报名学段或转段(转段只能从高段转到低段,报考低学段者不得转向高学段)。
4.报名时间:2010年7月5日―15日。
5.报名地点:德清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6.报名要求:报名时随带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户口迁移证明、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毕业生出具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发放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单)、普通话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应聘语文教师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合格证书。
7.考试时间:暂定2010年8月初(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8.考试分笔试和面试:(1)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的相关学科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有高考命题的学科,专业知识按高考要求;有中考命题的学科,专业知识按中考要求;音、体、美专业知识考现行初中教材加高中教材;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专业知识考幼儿教育、特殊教育相关知识)。(2)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由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方案、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及以上。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以笔试分占60%、面试分占40%的比例折合成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
9.体检与考核:体检和考核工作由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时间、体检医院和注意事项详见《体检通知书》,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幼儿园教师还须增加健康证项目,体检费用自理。考核主要是政审。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经教育局同意,学校可申请依次递补。
10.公示及聘用: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德清教育信息网公示7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以下步骤确定招聘学校和岗位:首先以武康建成区学校公布需求岗位,按填报志愿者的学科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划出入围人数;其次以非建成区学校公布需求岗位,按填报志愿者的学科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划出入围人数。招聘学校和岗位的确定均实行“阳光选择”(即:根据各学段公布的招聘岗位,按入围者学科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逐个选择学校和岗位),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合格的非师范类毕业生,被录用后在一年内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再继续聘用。
11.招聘学校和名额以及具体操作细则另行公布。如对本通知理解有歧义时,以县教育局解释为准。
注:(1)德清籍指高校录取前的德清户籍。
(2)联系电话0572—8070301,8062792,自荐材料可发到jyrs2010@126.com邮箱。


二〇一〇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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