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锦江区2010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简章
为加强我区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评审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政府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人数
此次公开招聘4人。
二、招聘范围及岗位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资格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满30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
4、愿意为锦江区的社会经济建设服务,愿意履行政府雇员义务。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确保在招聘岗位工作至少三年(含三年)以上,受雇期间不得兼职从事其它职业。
(二)岗位及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1:《成都市锦江区公开招聘政府雇员职位职责、岗位资格及要求一览表》。
三、组织招聘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2月22日至2010年3月4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在报名时间内由本人到(东大街166号E区255号三楼)现场报名。咨询电话:028-86729018
3、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本人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正面同底免冠1寸彩照2张(含照片电子文档),填写附件2:《成都市锦江区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表》2份(有专业工作绩效证明材料的一并提供)。报名者所提供的资料必须属实,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经招聘小组资格审查后,符合资格要求的应聘报名人员将于3月5日通过成都市人事考试网和锦江区人事人才网公布人员名单,并通知其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笔试题和面试题各按100分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100分计,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占40%。
1、笔试
2010年3月20日上午9:00分(在南大街人才考试中心)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造价管理专业知识(含预算审核、编制审核报告、川建发〔2006〕107号文件、川建发〔2009〕60号文件)等相关内容。
笔试原则上按照招聘人数的1∶3比例开考。
2、面试
2010年3月25日上午在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东大街166号E区255号三楼会议室)组织面试。面试主要是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能力及综合素质的考察。原则上每一个专业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出现笔试成绩同名次人员,一并进入面试。
(三)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统一在成都市三等甲级以上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所出现的空缺,按总成绩(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替补(体检时间及地点以体检通知书为准)。
(四)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面向社会公示一周(7天),接受社会监督。
(五)办理聘用手续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小组拟定为雇用人选,报区政府审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政府雇员的管理
(一)按照《成都市锦江区政府雇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进行管理。由雇用单位与受雇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雇用合同》。
(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雇用期限内。
(三)合同期满时,根据工作业绩和考核情况,报经区政府研究后,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四)雇员个人档案由雇用单位委托区人才交流中心集中存管。
五、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年薪制。经试用考核合格者于次月执行年薪每月发放标准,其标准由雇用单位与受雇人员协商确定。
(一)薪津。其标准见附件1:《成都市锦江区公开招聘政府雇员职位职责、岗位资格及要求一览表》。
(二)保险。正式雇用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购买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
(三)公积金。正式雇用按成都市住房公积金有关规定由雇用单位缴纳,其标准由雇用单位与受雇人员协商确定。
六、本简章由成都市锦江区发展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
1.《成都市锦江区公开招聘政府雇员职位职责、岗位资格及要求一览表》
2.《成都市锦江区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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